饶信发改字〔2024〕153号
关于**区**镇上浦高速石垅孔村段农民集中建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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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区**镇上浦高速石垅孔村段农民集中建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妥善安置当地拆迁居民,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区**镇上浦高速石垅孔村段农民集中建房基础设施项目(2408-361102-04-01-366124)。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镇石垅孔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228平方米,**2.5米高挡土墙23米,4米高挡土墙80米,5米高挡土墙45米,成品水泥混凝土护栏96米,排水沟144.5米等建设。
四、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82.19万元,其中:**工程费69.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8万元,预备费6.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六、****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