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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受理并拟批准****扩建项目的公示 | ||
文号: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扩建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开发区环**路非晶产业园2号厂房、9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新诚****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11月4日 |
环评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0.15%。 项目规模及内容:年产纳米微晶光学盖板10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 |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治理措施 涂胶、脱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未收集的废气以及切削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无新增生活废水,切割以及磨床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控制措施 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切割沉渣、打磨沉渣、沉淀池污泥、废树脂板等,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切削液沉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固体废胶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企业应加强管理,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原料库液态物料贮存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不含机加工区、抛丸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抛丸区、机加工区、固态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区。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电 话 | ****8505 |
联系地址 | ****中心809室 |
电子邮件地址 |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