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城台地面养护工程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限额以下非进场项目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寿公管联〔2024〕2号)、《**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单位研究,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门城台地面养护工程。
二、项目内容:****门城台地面养护工程(详见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地点:寿春镇。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方式及招标控制价:邀请招标;招标控制价365057.45元。
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余款(总价款的3%)质保金1年后付清(各阶段均不计利息)。
七、施工周期:20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24年11月7日时15: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会议室组织开评标活动。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评审资料并合理报价。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定标。
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合理低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质与业绩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①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②业务范围包古建筑。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业绩:投标单位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文件或相关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人出具的投标邀请函。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554-****413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