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罗村村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罗村村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市乾潭镇大畈村莲塘,东侧为罗村新村,南侧为空地,西面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和罗村新村。历史上: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2013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山地;2013年,地块内东南侧新增1间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1间民房和1间生活垃圾投放点;2013年-2019年期间,地块内布局和功能未变;2019年,地块内东南侧的生活垃圾投放点拆除;2019年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1间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和1间民房,其中闲置空地大部分区域被种植农作物。经人员访谈获悉,地块内农作物主要为当地村民种植,农作物种类有芋艿、玉米、土豆、辣椒等,种植后家庭自食,种植期间未使用农药;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内主要为干式变压器,不涉及变压器油;原民房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清运;生活垃圾投放点主要存放罗村新村的生活垃圾,该站不涉及垃圾筛捡,垃圾运送上车全程均在垃圾桶内,且地面硬化完整,周围设有导流渠,环保措施较好。
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居住用地(R2),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摸清地块污染情况,科学有效地消除地块污染,确保地块及周边人群和环境的健康安全,2024年8月,受****委托,****在对罗村村安置房项目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以及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编制了初步调查的工作方案,并****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了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完成了《罗村村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1个背景对照土壤采样点位),共计送检31个土壤样品(其中3个土壤平行样)。地块内所有点位土壤采样点位的样品中检测因子(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其中1个背景对照地下水采样点位),共计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个地下水平行样)。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所有点位地下水的检测因子可萃取石油烃(C10-C40)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地下水筛选值,其他指标除浊度、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地块内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可能由于历史上农家肥施用和生活垃圾投放点等因素导致此类指标偏高。此外,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浊度为感官性指标,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不作为关注污染物,无人体健康风险。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现状污染风险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外对照点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各检测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除浊度、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各检测项目均低于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中的筛选值,可排除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因此本地块可直接用于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