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资7866.18万元对**晋**溪流域官桥至**段水源地综合治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溪流域官桥至**段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县官桥镇及**镇**溪段。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污水管网32公里;污染底泥清理4.98公里,约5万吨淤泥;**生态护岸7.7公里;垃圾转运站设备提级改造,增加垃圾收运能力30吨/日。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项目受影响人群采用发放公众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项目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工程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选址的态度;
(2)该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3)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4)对该项目的总体态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
电话:150****3529
通信地址:**省**市**县官桥镇幸福路52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环评机构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1****6237
通信地址:**省**市**区西辅路801号办公楼B201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下载调查表格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com)或来访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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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