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套洁具配件建设项目(一阶段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675910 | 建设单位法人:周勤素 |
周鹏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越溪乡盘屿村亭枫12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万套洁具配件建设项目(一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越溪乡盘屿村亭枫122号 |
经度:121.52172 纬度: 29.278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3 |
甬环宁建〔2024〕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6759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675910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4-07-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万套洁具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0万套洁具配件 |
本项目目前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仅到位13台(环评审批20台),本次验收为一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洁具配件生产工艺说明: 首先根据客户要求,选择相应的塑料粒子,与色粉一起放入搅拌机进行拌料。之后对原料进行烘料,将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注塑机自带烘干功能, 可去除塑料粒子上的水分。其中小部分塑料粒子因需要烘干的时间较长,需先用烘箱进行干燥,再放入注塑机烘干(烘箱干燥的温度约70℃~80℃,采用电加热,该过程温度较低,基本不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少量水蒸气)。之后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注塑,将塑料粒子加热到熔融状态(加工温度在180~200℃之间,低于各塑料的热分解温度),熔融后注射到模具中,再经冷却水间接冷却固化成型后取出。注塑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好的工件,部分先经电镀处理(此工序外协),然后将两个配套的 塑料工件使用超声波焊接机焊接,再与螺丝、弹簧等配件进行组装,再使用贴标机贴好标签,完成后即为成品,最后将成品打包出售。 项目注塑工序的冷却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注塑机在使用过程中需添加液压油,产生的少量废液压 油由企业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模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磨损,需使用台钻、车床、砂轮机等 设备进行修理,修理后方可继续使用。模具修理工序仅用于模具损坏时的修 理,加工频率低、加工时间短,加工时无需添加切削液、乳化液等。 | 实际建设情况:洁具配件生产工艺说明: 首先根据客户要求,选择相应的塑料粒子,与色粉一起放入搅拌机进行拌料。之后对原料进行烘料,将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注塑机自带烘干功能, 可去除塑料粒子上的水分。其中小部分塑料粒子因需要烘干的时间较长,需先用烘箱进行干燥,再放入注塑机烘干(烘箱干燥的温度约70℃~80℃,采用电加热,该过程温度较低,基本不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少量水蒸气)。之后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注塑,将塑料粒子加热到熔融状态(加工温度在180~200℃之间,低于各塑料的热分解温度),熔融后注射到模具中,再经冷却水间接冷却固化成型后取出。注塑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好的工件,部分先经电镀处理(此工序外协),然后将两个配套的 塑料工件使用超声波焊接机焊接,再与螺丝、弹簧等配件进行组装,再使用贴标机贴好标签,完成后即为成品,最后将成品打包出售。 项目注塑工序的冷却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注塑机在使用过程中需添加液压油,产生的少量废液压 油由企业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模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磨损,需使用台钻、车床、砂轮机等 设备进行修理,修理后方可继续使用。模具修理工序仅用于模具损坏时的修 理,加工频率低、加工时间短,加工时无需添加切削液、乳化液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拌料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 本项目厂区内已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生产厂房西侧,约6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金属碎屑、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物及金属碎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32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新增VOCS排放量为0.2326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096 | 0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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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326 | 0 | 0 | 0.32 | -0.087 | -0.08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项目厂区内已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4年7月31日~8月1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注塑废气收集装置等 | 注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拌料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 | 监测期间(2024年7月31日~8月1日),本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4年7月31日~8月1日),该项目各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北侧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生产厂房西侧,约6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金属碎屑、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物及金属碎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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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32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新增VOCS排放量为0.2326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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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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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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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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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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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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