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及标准
第二批追加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50个,第一批已下达指标50个,共计100个,奖励标准调整为1万元/人﹒年。具体名额指标划分详见附件。
二、补选条件和程序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和工作程****学校2024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学院已于第一批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学院差额评选的学生进行排序并在公示公告中明确“如上级追加下达指标,将按参评学生排序依次递补”,则****学院公示。
第二,如果学院需重新启动补选程序,需按《****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评选程序要求,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所有院级评审环节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1.依规开展,择优推荐。各学院要根据本次追加的指标名额,立即启动补充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保质保量,及时报送。各学院要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各学院要求在11月4日开启本****学院初评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11月12日上午12****学院评审****大学****中心,无需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
1.如因本次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而导致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评学生发生变动,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确定递补原则并及时替换人选,并于11月11****学院公示(5天)。
2.未****工作部****管理中心。
附件:****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大学****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