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纳府专议〔2020〕124号,**********局、****财政局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财政局9楼会议室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准备金(元) |
**** | **县阳长镇滨河新区 | 2684 | 商住用地 | ≤1.5 | ≤46% | ≥25% | 19 | ****000 | ****000 | 201300 |
(上表中NYCR-XZ2020-017号至NCR-XZ2020-022号,NCR-X22020-028号至NCR-X2020-043号,NCR-X22020-133号至NCR-X22020-153号共计43宗地,各宗地的详细规划指标请参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文件,面积以实测为准,各宗地按单宗缴纳保证金和准备金)。
特别说明:本项目标的物均为带规划方案进行出让,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出让单位、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面积以实测为准,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各位意向竞买人请仔细了解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出让单位提供现有资料;本标的物不包含相关过户手续费、税费、佣金等标的物本身价值以外任何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优先购买权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按规定履行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准备金手续。
5.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无优先购买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为保留底价的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轮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10000.00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的增价幅度,上不封顶,最终价高者成交。
四、报名、咨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05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省**市**区麻园街道开行路金洲大厦10楼。
3.方式:现场获取纸质《交易文件》(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报名时须持有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并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准备金和资料费后获取相关资料。)
4.报名及资料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2024年11月05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
展示地点:标的就地展示。
六、竞买保证金、准备金的缴纳
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下午5:00前,竞买保证金、准备金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收款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纳****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100****15581
(二)竞买准备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石佛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5681875
特别提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准备金且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无竞买资格,到****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买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未成交的保证金和准备金,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到纳****交易中心和我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七、出让单位承诺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八、竞买人承诺
竞买人报名及获取资料后,既视为已了解公告及附件的相关内容,若竞买成功,将不作修改的签订协议,意向竞买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文件的规定。签订协议时,如发现意向竞买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
九、注意事项
1.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请特别注意有关竞价方式、价款交纳等重要事项。请报名的竞买人于拍卖会前提前半小时到场办理入场登记手续,否则无竞买资格。
2.公告媒介:本次拍****人民政府网对外发布。
十、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局
联系人电话:0857-****404
拍卖机构:****
联系人:王堃
联系电话:186****2931
******局 ****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