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2025年度钢塑配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2024-2025年度钢塑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市境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集团2024-2025年度钢塑配件采购项目的生产、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采购费约10万元(注:本项目供货期满或供货金额达到10万元,则合同自动中止)。
4、服务期要求: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批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工期)。
5、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二年。
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费率【下浮率(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 %(最终结算价为实际供货工程量×招标控制全费用单价×中标费率)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的产品或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具有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生产厂商投标时提供,代理商(经销商)在中标公示前须提供)。
3、招标人推荐品牌:**金洲、卡耐夫、**友发、**迈克、**建支。
注:投标人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产品进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除上述品牌外的其他品牌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https://www.****.com/home.html”。
3、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招标控制价见本公告附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51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