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瑞能德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51675W | 建设单位法人:曹中华 |
谢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6号小区外-7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仲恺区 仲恺高新区6号小区外-7地块 |
经度:114.35397 纬度: 23.04857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13 |
惠市环(仲恺)建〔2020〕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9-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5167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051675W | 验收监测单位:深****公司 |
914********926298G | 竣工时间:2024-07-01 |
2024-07-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8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公司在**市仲恺高新区6号小区外-7地块原厂址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建筑面积6508.6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保护板贴装、软包电池、圆柱形电池、电动滑板车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仲恺高新区6号小区外-7地块,由惠****公司转让而来,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9883.8平方米,建筑面积11639.6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软包电池、圆柱形电池、机柜、充电宝、大电池的生产。 |
运营主体变为****,项目地址不变。对于新的运营主体而言,其投资总额为本次项目投资额加上原惠****公司原项目投资额;本项目取消保护板贴装、电动滑板车生产,替换为机柜、充电宝、大电池生产,但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主要产品为电子产品、电池等产品,行业类别未发生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年产保护板贴装100万块,组装软包电池1500万组,组装圆柱形电池300万组,电动滑板车1万台。新增员工122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年产软包电池1500万组、圆柱形电池300万组、机柜2.4万台、充电宝100万个、大电池1万台。全厂员工人数为328人,年工作天数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
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软包电池 1500 万组、圆柱形电池 300万组,折合电池总容量为 35520kwh,增加充电宝,大电池的生产,折合增加的电池容量为 10500kwh,增加的产品产量未超过生产能力的 30%及以上,软包电池和圆柱形电池生产产量与原环评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锡膏印刷、回流焊接、点胶、固化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贴片机18台、电焊机11台、电烙铁35把、点胶机4台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软包电池:测试→点胶、固化→质检→黏贴→点焊→成型→削水口→贴标→性能测试→包装出货/电芯喷码→贴纸→冲裁→组装(点焊)→贴纸→弯折→贴胶纸/压平→震动/测试/检验→包装出货;圆柱形电池:面壳、底壳激光打码→贴纸→组装(点焊)→焊接保护板导线→组装配件→性能测试→包装出货;机柜:仓体组装→装控制板→装电源板、电源线→装通讯线、通讯板→装后盖→装模块、灯板→装信号灯板、背光片→检查、测试→贴二维码、写 SN 号→功能测试→安装上盖、贴广告纸→外观检查→包装出货;充电宝:充电板拼板、NTC 焊接→充电板拼板工装测试→充电板分板→充电板焊充线→检查、清理→切粒→焊线→分板→充电板焊灯线→底壳安装按键、磁铁→充电板、底壳组装→安装电芯、提示灯模块→焊接灯板线、电芯→贴高温胶、预压泡棉→测试、检验→包装出货;大电池:清洁空箱体→贴 PC 片、EVA 棉、电芯→激光焊接→焊点检查→电芯扫码→贴 EVA、装压条→固定模组→模组入箱→装BMS→系统接线、装显示屏→上位机读取参数→安装箱盖、整理线束→清洁外观、锁箱盖→检查、贴标→包装出货。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贴片机18台、电焊机11台、电烙铁35把、点胶机4台等。 |
新增机柜、充电宝、大电池产品,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新增产品品种和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涉及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能耗、物耗低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增产、减污。 (二)厂区须做好“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及接驳工作;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锡膏印刷、点焊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第二时段限值要求;喷码、点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四)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五)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对不能利用的废物须落实有效的安全处置措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加强生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所选用的原辅材料具有物耗低及产污量少的特点。 (二)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组装(点焊)工序,焊接保护板导线工序,充电板拼版NTC焊接及焊充电线、电线、灯线工序,焊接灯板线、电芯工序,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经集气罩罩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放;项目点胶、固化工序,喷码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内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本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各高噪声设备,生产作业时在保证安全条件下将门窗关闭,同时加强管理,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摩擦噪声。根据项目验收报告显示,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排放。 (五)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锡渣、废包装物、边角料等,经****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空桶、废喷码盒、废活性炭,全部交由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理。 (六)本项目已采取有效的火灾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申请登记回执,项目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竣工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888 | 0.966 | 0.527 | 0 | 0 | 1.854 | 0.966 | |
0.497 | 0.3864 | 0.2108 | 0 | 0 | 0.883 | 0.386 | |
0.044 | 0.0193 | 0.0105 | 0 | 0 | 0.063 | 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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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隔音减震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 2 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对不能利用的废物须落实有效的安全处置措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已建设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已签署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合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一)项目劳动定员均在厂内食宿,依托原项目静电净化设备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惠****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可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劳动员工均在场内食宿,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未改动。 (二)项目依****处理厂集中处理具备可行性,不会造成马过渡河、甲子河水质下降,因此对地表水环境不会直接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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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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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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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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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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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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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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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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