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部招供应商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服务部招供应商已经****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准,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戒毒人员实际消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服务部招供应商。
2.2 项目地址:****。
2.3建设内容: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及生活日常用品供应商采购。
2.4采购范围: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清单等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5服 务 期:一年。2.6项目总投资:详见采购文件,具体以戒毒人员实际消费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近期依法纳税凭****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个体户性质的投标人只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法院 ****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 2024年11月8日,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电子版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3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3 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标时间之前送达至投标文件送交地点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金马大道麦坪镇大坡村
联系人:祝科长
电 话:139****0853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市观山****中心B栋21楼
联系人:贾明文
电 话:****55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