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省****数字绿色共享备料产业园实木备料新增木工设备(绿色共享数字智造产业园技改提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绿色共享备料产业园实木备料新增木工设备(绿色共享数字智造产业园技改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ina.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字绿色共享备料产业园实木备料新增木工设备(绿色共享数字智造产业园技改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贰仟肆佰陆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41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新增木工机械设备采购 | 1 | 项 | 整****中心****工厂的设备设施,综合利用绿色共享数字智造产业园4#楼一楼、二楼、三楼,规划设计产线,实现齿接板、齿接条、零部件、白坯的协同智能化生产,综合应用人工智能、机器人、AI视觉、智能物流仓储等新一代技术,实现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绿色清洁生产的目的。项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第一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第二期根据第一期履约情况确定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
2 | 产线自动化连线及重型专业设备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3 | 养生房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4 | 室内供气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5 | 环保除尘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6 | 物流系统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7 | 数字化系统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8 | 零部件产线技改提升项目 | 1 | 项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第一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第二期根据第一期履约情况确定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2)家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ina.com)
方式:**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ina.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09:30(**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5室(开启地址:****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六副)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政府采购政策: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法: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一期金额的30%,一期实施内容完成验收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一期金额的65%,剩余合同一期金额的5%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二期实施款项视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最终金额,按上述同等比例支付。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因系统****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太窝乡
联系方式:0797-****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一期5****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75
邮 箱:****@sina.com
开 户 行:**银行**蓉江小微支行
户 名:****
账 号:287********000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曾先生(采购单位):0797-****675
周海帆(采购代理机构):0797-****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