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经个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小组资质审查,2024年度下半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入选项目已产生,涉及奖补资金共计39万元。报经区领导同意,现将本批入选项目公示如下:
1.****集团****研究所于2023年9月份新引进博士刘英泽,2023年11月新引进博士李雪、康瑞,2024年2月新引进博士牛宗武、刘车凯,共计5人。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的安家补助。该项申报符合政策要求,材料充分、事实清楚。依据**人发〔2023〕2号文件第三章第六条第十九款“我区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享受市有关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9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由区财政分三年批次拨付”之规定,应列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支持对象,个人9万元的安家补助分三年批次拨付,此次发放第一笔个人安家补助各3万元,共计15万元。
2. ****集团****研究所、格力****公司、阿特斯光伏****公司、**阿****公司新引进宋鸿玉等40名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该项申报符合政策要求,材料充分、事实清楚。依据**人发〔2023〕2号文件第三章第六条第十九款“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贴”之规定,应列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支持对象,一次性发放个人生活补贴共计20万元。
3.格力****公司、阿特斯光伏****公司新引进凌杰等20名本科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个人申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该项申报符合政策要求,材料充分、事实清楚。依据**人发〔2023〕2号文件第三章第六条第十九款“我区全职新引进的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在我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在享受市财政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之规定,应列入我区新引进青年人才支持对象,一次性发放个人生活补贴共计4万元。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公示期满后不影响政策兑现,将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兑现。
附件:2024年度下半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发放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7日
举报电话:0379-****2353
信访地点:**区委人****中心A14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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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
2024年度下半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发放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