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分中心、********中心展示大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中心****分中心、********中心展示大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分中心、********中心展示大屏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09,000.00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4.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地址:**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971-****071 电子邮箱:****@126.com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公司联系邮箱(****@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间) |
磋商及磋商地点 | **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77****5510 联系地址:**省**市**区宁张路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971-****071 邮 箱:****@126.com 联 系 地 址:**市城****巷6号10号楼(城**总部经济大厦)16楼 |
****银行 | ****银行****公司**五四大街支行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280********00043259(开户行号:102****00139) |
其他事项 | 1、本公告于《****官网》、《**项目信息网》、《**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现场查勘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踏勘时请投标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现场踏勘联系人:任老师,电话:177****5510,踏勘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30-18:30(**时间);参与现场勘查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现场查看确认单(现场查看确认单格式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要求及内容附件:现场勘查确认单);此回执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执一份,采购人执一份,响应文件中胶装一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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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