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
包件号:BJ-0001、BJ-0002、BJ-0003、BJ-0004、BJ-0005、BJ-0006、BJ-0007包件,因招标文件中有关资质条件、技术规格的设置有倾向性、指向性,涉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异议如下,请予以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中,内燃振动镐、内燃冲击镐、内燃仿形打磨机,三款设备限定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设备,要求提供严苛的证明是原装进口设备的条款,并且设定只有单一品牌设备满足的技术条款,量身定制资质要求和技术参数,涉嫌利益输送,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如下:
1、BJ-0001包件:内燃振动镐技术规格书,1.总体要求,1.1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技术要求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4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2.2投标产品须通过CE认证、原产国铁路产品质量认证,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对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
2.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产国减震检测报告,外文的须提供对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国际铁路行业(IR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须提供IRIS官网查询渠道并提供官网截图,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详细****基地地址,外文的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2、BJ-0002包件:内燃冲击镐技术规格书
1.总体要求1.1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技术要求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3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2.2投标产品须通过CE认证,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对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
3、BJ-0003包件:内燃仿形打磨机技术规格书
1. 总体要求1.1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打磨道岔及尖轨上焊缝处的焊瘤;打磨钢轨焊接接头和行车面以及焊缝处的焊瘤,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 2.技术要求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4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2.2投标产品须通过CE认证,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对应的中文翻译。
2.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国际铁路行业(IR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须提供IRIS官网查询渠道并提供官网截图,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详细****基地地址,外文的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答:1、招标人要求原装进口设备的技术要求系遵循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为满足现场实际需求设置,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个别潜在投标人恶意捏造诽谤,我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2、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3、符合《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铁办物资〔2024〕1号)规定:“6 设定资格条件的原则:6.2 匹配需求。资格条件要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采购物资的具体特点相匹配,确保筛选出与采购项目需求相适应的供应商;6.4 统筹兼顾。资格条件要在保证质量安全和供应前提下,平衡兼顾好质量、安全、技术、经济、服务、环保等目标之间的关系”。
4、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作业效率的需要,由此设置了此项,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及排斥性,不存在异议人所述相关情况。
5、国家政策:鼓励重点领域先进技术和产品、服务进口,营造公平竞争、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应是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202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6、根据中国共****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4)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全链条管理;(26)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二、BJ-0002包件:内燃冲击镐技术规格书1.3要求:冲击镐需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应铁道行标准(简称铁标)Q/CR885-2022或TB/T1347-2012,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下招标技术要求请予澄清:
1、2.2.5整机重量(不含镐头)≤24Kg;
铁标要求为≤25kg。招标文件要求与铁标不一致,差1Kg就不满足招标要求,请问依据是什么
答:考虑到冲击镐自身重量问题,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优于铁标要求≤25k。
2、2.2.7镐尖尺寸:圆弧半径R为100m-150m;镐尖截面尺寸为(90±3)mm×(30±3)mm。
铁标要求为(90±5)mm×(30±5)mm,公差数要比铁标小2mm,请问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镐尖截面尺寸为(90±3)mm×(30±3)mm。与铁标要求(90±5)mm×(30±5)mm在正常公差内。
3、2.2.8镐头硬度:冲击镐的镐尖部硬度不小于45HRC,
铁标要求镐尖硬度不小于30HRC,设定45HRC的依据是什么
答:设定硬度不小于45 HRC为镐头硬度更好耐磨耐用优于铁标要求镐尖硬度不小于30HRC。
4、2.2.9冲击能量不小于32J,冲击频率20-30HZ。
铁标要求冲击能量在25J~40J。设定不低于32J的依据是什么
答:不小于32J与铁标要求冲击能量在25J~40J不冲突,在铁标要求冲击能量在25J~40J正常范围值内。
5、2.2.11冲击镐镐钎最大静态行程:20-50mm,
铁标要求不小于20mm。设定20-50mm的依据是什么
答:20-50mm设定准确区间值满足铁标要求不小于20mm,与铁铁标要求不小于20mm不冲突。
6、2.2.14空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4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70C°
2.2.15负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5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75C°
铁标要求为空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6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100C°;负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6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100C°。2.2.11及2.2.15所要求的空载和负载外表温升与最高温度与铁标制定标准偏差很大。
答: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4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70C°;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5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75C°;现场施工人身安全温度优于低于铁标要求的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6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100C°;负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漏部位外表温升不大于6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100C°;机器高速运转,温度过高,不利散热,影响工人操作安全。
7、招标文件1.3要求是投标设备需提供依据铁道行业Q/CR885-2022或TB/T1347-2012的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而实际的招标参数又不严格按照铁标要求执行,如此前后矛盾的原因,请予澄清。
答:设定要求达到或优于铁标要求铁道行业Q/CR885-2022或TB/T1347-2012的标准,兼顾铁标要求铁道行业Q/CR885-2022或TB/T1347-2012的标准。
8、内燃冲击镐,以前的行业标准是铁道部发布的TB/T1347-2012捣固镐,****集团发布的Q/CR885-2022,两个标准发布日期相差十年,我司认为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作为检测报告的标准依据,而不是新老标准并列,请予澄清。
答:TB/T1347-2012捣固镐为铁道部推荐性标准,是铁道部制定,众所周知,铁道部现已改制更****集团,为企业性质,故原有的铁道部相关叫法已不适用,****集团在2022年陆续发布了《铁路小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机》等17项技术标准和计量规范,将技术标准编号做了更改,TB/T1347-2012也更名为Q/CR885-2022,标准的具体内容未作改动,该信息****集团官网上公开查询,查询网站如下:
http://www.china-railway.****.cn/kjcx/jsbz/202206/t****0629_122335.html
能完全满足上述招标参数的有且仅有一家,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指向性,请予澄清能满足上述招标参数的是否有且仅有一家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及唯一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三、BJ-0003包件:内燃仿形打磨机技术规格书,
1、2.9打磨精度不大于0.1mm
①国铁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标准,砂轮进给精度≤0.15mm,②钢轨打磨设备,精度越高证明打磨设备的性能越好,打磨钢轨的效果更好。
为何设定打磨精度不能大于0.1mm,请予澄清。
答:设定打磨精度不能大于0.1mm优于铁标TB/T1926-2004****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标准,砂轮进给精度≤0.15mm,体现打磨设备的优越性能。
2、2.8砂轮片旋转速度不低于4300 rpm(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①****集团Q/CR890-2022标准,检测项目只有设备主轴转速和砂轮许用转速,没有砂轮片旋转速度的检测项目,请明确招标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里关于砂轮片旋转速度的具体检测名称是什么
②国铁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标准,砂轮主轴转速3600r/min,设定4300的依据是什么
③对于打磨设备来说,并非转速越高越好,也无法通过主轴转速的高低来判定设备性能,过高的转速反而会有安全隐患。
答:①许用转速。②众所周知,砂轮能承受的转速必须大于主轴转速,才能保证使用安全,由此设置了此项。
3、内燃仿形打磨机,以前的行业标准是铁道部发布的TB/T1926-2004钢轨打磨机,****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两个标准发布日期相差18年,我司认为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作为检测报告的标准依据,而不是新老标准并列,请予澄清。
答:TB/T1926-2004钢轨打磨机为铁道部推荐性标准,是铁道部制定,众所周知,铁道部现已改制更****集团,为企业性质,故原有的铁道部相关叫法已不适用,****集团在2022年陆续发布了《铁路小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机》等17项技术标准和计量规范,将技术标准编号做了更改,TB/T1926-2004也更名为Q/CR890-2022,标准的具体内容未作改动,该信息****集团官网上公开查询,查询网站如下:
http://www.china-railway.****.cn/kjcx/jsbz/202206/t****0629_122335.html
4、2.13整机质量(不含燃油)不大于62kg
国铁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标准,主机净重≤90Kg,整机过轻虽然便于人员搬运,但是在打磨钢轨时容易出现跳刀现象,招标要求为什么不要求60、61、65Kg,设定62Kg的依据是什么
答:考虑到内燃仿形打磨机自身重量问题,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上下道方便,优于铁标TB/T1926-2004****集团发布的Q/CR890-2022标准,主机净重≤90Kg。
5、2.7发动机为原装进口四冲程发动机
①内燃仿形打磨机,市场上现有产品有采用国产发动机作为动力,有采用进口发动机,经过现场使用验证,都能满足铁路养护需求,招标要求原装进口发动机的依据是什么
②内燃仿形打磨机,市场上现有产品有采用二冲程发动机作为动力,有采用四冲程发动机,经过现场使用验证,都能满足铁路养护需求,招标要求四冲发动机的依据是什么
③内燃仿形打磨机,市场上现有产品大部分采用本田品牌发动机作为动力,本田发****工厂,****工厂,本田厂家说质量一样,****生产的特斯拉和美国生产的质量是一样的,**富士康生产的苹果和**生产的苹果手机质量也是一样的,招标要求原装进口发动机的依据什么
答:本次招标要求为整机原装进口;四冲程发动机在性能、效率和环保方面更具优势,请自行查阅关于发动机常识。
四、BJ-0004包件: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技术规格书,1.4为保证锂电池安全性能,锂电池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以下简称“锂电池检测报告”)。
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里明确说明:便携式电子产品指的是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重量在100Kg以上,根本不适用于采用这个标准进行检测,请予澄清。
答:①目前没有针对锂电打磨机****集团企标),但是对于铁路工务使用这一特殊的、严格的作业场景,锂电产品的安全性必须得到保证,目前各行各业实行的锂电池标准不一,多为GB/T标准,即国家推荐性标准,而GB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所谓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在还未形成****集团企标)的情况下,采用更为严苛的GB标准作为参考依据,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也体现了铁路行业对产品的高标准、严要求,这是我国铁路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
②根据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范围: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说明其它的也可以参考这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2、1.5为了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
本次招标共7个包件,分别是不同的7款设备,为什么其他5种设备不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难道这5种设备不需要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吗请予澄清。
答: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专利保护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授予了某项专利权,那么这项专利权只在该国或地区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被确认与保护。因此对于BJ001-BJ003进口产品并不适用。扭力扳手和钻孔机为通用设备,在各行各业均已有成熟的应用,各类产品不胜枚举,非定制品或专用品,已不需要依靠专利来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而钢轨打磨作为铁路工务领域的一类细分工种,具有明显的行业界限和行业专有性,是轨道养护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钢轨表面病害的重要途径。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也是为了保证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
3、1.6为保证锂电池和电机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作业,锂电池和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5,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按照国家标准GB/T4208标准进行检测,
1.4为保证锂电池安全性能,锂电池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依据国家标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1.4和1.6关于锂电池安全性能的检测要求,前后要求的检测标准不一致,请予澄清。
答:1.4和1.6是对锂电池安全在不同层面的要求,1.4是对锂电池使用安全性能的内部要求,1.4是对使用环境的外部要求。打磨机在作业时经常会遇到风霜雨雪等恶劣的户外作业条件,同时面临着作业时的扬尘、打磨磨屑飞溅等恶劣条件,故1.4提出了防水防尘要求,1.4和1.6是对锂电池在不同层面下安全要求的具体描述。
4、1.7为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上****铁路局****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
****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不一样,****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在投标时不予认可,请招标人提供可靠性评价报告模板。
答:首先,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5、1.8为保证投标产品适宜于铁路使用,投标同型号产品须有近三年内铁路系统的销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
****公司研发出来设备,也经过现场长期试用证明满足现场生产要求,却没有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就无法参与投标。该招标要求明显排斥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予澄清。
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的具体描述,“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铁路作为中国的“国家名片”,“安全优质、兴路强国”是中国铁路在新时期提出的****公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强调安全和质量,致力于铁路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铁路局是使用单位,而非试验场所,需要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因为使用不成熟产品带来的安全风险谁也无法预料和承担,此项要求既满足招投标法的明文规定,也符合铁路现场的具体安全需求。
6、2.技术要求,从2.1—2.20,能完全满足这些招标参数的有且仅有一家,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指向性,请予澄清能满足上述招标参数的是否有且仅有一家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及唯一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7、1.3为保证打磨机打磨效果,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不低于相应铁道行业标准(Q/CR890-2022或TB/T1926-2004钢轨打磨机)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两个标准发布日期相差18年,我司认为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作为检测报告的标准依据,而不是新老标准并列,请予澄清。
答:TB/T1926-2004钢轨打磨机为铁道部推荐性标准,是铁道部制定,众所周知,铁道部现已改制更****集团,为企业性质,故原有的铁道部相关叫法已不适用,****集团在2022年陆续发布了《铁路小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机》等17项技术标准和计量规范,将技术标准编号做了更改,TB/T1926-2004也更名为Q/CR890-2022,标准的具体内容未作改动,该信息****集团官网上公开查询,查询网站及截图如下:
http://www.china-railway.****.cn/kjcx/jsbz/202206/t****0629_122335.html
五、BJ-0005包件:电动砂轮钢轨道岔打磨机技术规格书
1、1.3为保证打磨机打磨效果,电动砂轮钢轨道岔打磨机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应铁道行业标准(Q/CR900-2022或TB/T3158-2007道岔打磨机)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两个标准发布日期相差15年,我司认为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作为检测报告的标准依据,而不是新老标准并列,请予澄清。
答:TB/T3158-2007道岔打磨机为铁道部推荐性标准,是铁道部制定,众所周知,铁道部现已改制更****集团,为企业性质,故原有的铁道部相关叫法已不适用,****集团在2022年陆续发布了《铁路小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机》等17项技术标准和计量规范,将技术标准编号做了更改,TB/T3158-2007也更名为Q/CR900-2022,标准的具体内容未作改动,该信息****集团官网上公开查询,查询网站如下:
http://www.china-railway.****.cn/kjcx/jsbz/202206/t****0629_122335.html
2、1.4为保证锂电池安全性能,锂电池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以下简称“锂电池检测报告”)。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里明确说明:便携式电子产品指的是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重量在100Kg以上,根本不适用于采用这个标准进行检测,请予澄清。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及唯一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3、1.5为了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
本次招标共7个包件,分别是不同的7款设备,为什么其他5种设备不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难道这5种设备不需要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吗请予澄清。
答: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专利保护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授予了某项专利权,那么这项专利权只在该国或地区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被确认与保护。因此对于BJ001-BJ003进口产品并不适用。扭力扳手和钻孔机为通用设备,在各行各业均已有成熟的应用,各类产品不胜枚举,非定制品或专用品,已不需要依靠专利来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而钢轨打磨作为铁路工务领域的一类细分工种,具有明显的行业界限和行业专有性,是轨道养护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钢轨表面病害的重要途径。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也是为了保证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
4、1.6为保证锂电池和电机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作业,锂电池和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5,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按照国家标准GB/T4208标准进行检测,
1.4为保证锂电池安全性能,锂电池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依据国家标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或(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1.4和1.6关于锂电池安全性能的检测要求,前后要求的检测标准不一致,请予澄清。
答:1.4和1.6是对锂电池安全在不同层面的要求,1.4是对锂电池使用安全性能的内部要求,1.4是对使用环境的外部要求。打磨机在作业时经常会遇到风霜雨雪等恶劣的户外作业条件,同时面临着作业时的扬尘、打磨磨屑飞溅等恶劣条件,故1.4提出了防水防尘要求,1.4和1.6是对锂电池在不同层面下安全要求的具体描述。
5、1.7为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上****铁路局****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
****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不一样,****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在投标时不予认可,请招标人提供可靠性评价报告模板。
答:首先,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6、1.8为保证投标产品适宜于铁路使用,投标同型号产品须有近三年内铁路系统的销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
****公司研发出来设备,也经过现场长期试用证明满足现场生产要求,却没有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就无法参与投标。该招标要求明显排斥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予澄清。
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的具体描述,“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铁路作为中国的“国家名片”,“安全优质、兴路强国”是中国铁路在新时期提出的****公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强调安全和质量,致力于铁路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铁路局是使用单位,而非试验场所,需要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因为使用不成熟产品带来的安全风险谁也无法预料和承担,此项要求既满足招投标法的明文规定,也符合铁路现场的具体安全需求。
7、从2.1—2.20,能完全满足这些招标参数的有且仅有一家,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指向性,请予澄清能满足上述招标参数的是否有且仅有一家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限制性及唯一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六、BJ-0006包件: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
1、1.1投标产品配套使用的锂电池及充电器须通过3C国家安全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和配套合格检测报告;
锂电池和电池组界限描述为便携式电子产品,适用标准为GB31241。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
以上表明本次招标的锂电扭力扳手配套使用的锂电池及充电器,不在CCC强制认证范围内。
答:****总局的规定和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等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认证制度主要针对使用易燃有机电解液的锂电池,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认证。CCC认证的依据标准包括《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等,确保产品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等方面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锂电池的3C认证,涉及电气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多方面的测试和评价,确保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均能达到安全、可靠的标准。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的CCC认证自2024年10月15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5年11月1日起,未经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确保使用的锂电池符合安全标准。
出于安全第一的考虑,要求电池和充电器出具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认证证书合理合规。
2、1.4投****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提供完结的评审证书。
本次招标4个包件的4款锂电设备,其他锂电设备不****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提供完结的评审证书。只有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要求提供,请问为什么请予澄清。
答:产品技术性能、稳定保障、安全保障等相关需要现场长时间验证的认证原先有CRCC认证能够提供相关认证服务。但由于目前相关设备已不在强制认证目录中要求,考虑到设备的各方面性能需要适合铁路现场高强度施工需求,故需要提供由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证书,以便确保相关产品完全符合现场实际需求。其中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各式各样,扳手作为日常民用工具也是各有参差;钻孔机作为常见工具,有专门为钢轨钻孔设计的,也有磁力钻加装固定支架适配钢轨使用的,也是形式各样。采购单位无法通过简单的技术参数判定产品是否能够适应高强度的铁路施工需求。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明确要求产品需在指定站段至少使用一段时间后对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等各方面性能进行评审评估,最终通过专家组审核同意才会颁发相关证书。取得证书的产品充分证明其技术先进性和对铁路施工需求的适配性,采购人采买后使用更加安全放心,没有后顾之忧。
另外没有提成评审证书要求的产品,均属于钢轨打磨设备,产品设计生产之初就是专门为铁路钢轨打磨设计的,专为铁路施工准备的产品,厂家相对专业和规范,所出产品也是充分考虑到铁路行业的施工实际需求的。故没有提出相关评审证书要求。
3、1.6产品可靠性要求:投标产品须提供其在工务系统使用超过半年及以上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注明有验收时间、验收签认的设备验收记录),出具由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操作者、车间负责人、段小机主管部门及(线桥)技术部门主管共同签认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段章、报告中应明确清楚的描述同型号产品使用是否可靠,是否可以推广),****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提供出具报告的联系人信息。本次招标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
①本次招标7个包件的7款设备,其中4个包件是4款锂电设备,请问其他包件的设备可以接受不可靠、不可以推广的产品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只有锂电扭力扳手有这个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请予澄清。
答:锂电扳手作为日常民用工具种类形式各异,哪款产品更适合铁路施工的现场需求,需要现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检验和验证。扳手是铁路工务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使用度极高,故障率也极高的产品,不经过现场人员的检验认可,采购人认为无法适用于工务现场使用。
②****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不一样,****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在投标时不予认可,请招标人提供可靠性评价报告模板。
答:不提供可靠性评价模板,请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采购人均认可。
4、2.1.3整机为T字型结构,控制面板位于把手顶端处,便于使用人员随时调整控制。
①有的设备是其他结构,**L、I、H、Y、M型等,也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请澄清限定为T字型结构的依据
答:松紧扣件螺栓是工务施工过程中最为频繁的工作,T字型结构,使用人双手握把站立操作,大大减轻施工人员的作业强度,提高的作业效率。是现场施工人员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立式扳手厂家首选的整体结构。本着以人为本,减轻工务施工人员劳动强度的基本需求,要求设备为T字型结构是基本的合理要求。
②有的控制面板是声控的、还有遥控式的等多种形式,更安全,更便于使用人员随时调整控制,请澄清限定控制面板位于把手顶端处的依据
答:使用人员双手握把,站立作业,操作面板位于把手顶端处最为合理便捷。市场上绝大多数立式扳手厂家也都是按此方案设计生产的。本着以人为本,减轻工务施工人员劳动强度的基本需求,要求控制面板为于把手顶端处是基本的合理要求。
招标文件第84页,附件1-7下面无内容,请予澄清。
答:无内容。
1.5投标产品业绩要求,近三年内铁路行业销售业绩不少于5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 和对应发票);
****公司研发出来设备,也经过现场长期试用证明满足现场生产要求,却没有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就无法参与投标。该招标要求明显排斥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予澄清。
答:根据2024年《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采购人有权力提出招标产品的具体业绩证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这意味着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需求来设定相应的业绩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招标的物资均为日常养护需求的成熟小型养路机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并实际销售多年,不存在所谓的刚刚研发出来的产品。所以提出相关业绩要求既是确保投标产品的成熟稳定性,也是合理合法的具体要求。
BJ-0007包件:锂电钻孔机技术规格书
1、1.1投标产品配套使用的锂电池及充电器须通过3C国家安全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和配套合格检测报告;
锂电池和电池组界限描述为便携式电子产品,适用标准为GB31241。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
以上表明本次招标的锂电扭力扳手配套使用的锂电池及充电器,不在CCC强制认证范围内。
答:****总局的规定和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等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认证制度主要针对使用易燃有机电解液的锂电池,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认证。CCC认证的依据标准包括《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等,确保产品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等方面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锂电池的3C认证,涉及电气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多方面的测试和评价,确保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均能达到安全、可靠的标准。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的CCC认证自2024年10月15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5年11月1日起,未经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确保使用的锂电池符合安全标准。出于安全第一的考虑,要求电池和充电器出具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认证证书合理合规。
2、1.4投****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提供完结的评审证书。
本次招标4个包件的4款锂电设备,其他2款锂电设备不****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提供完结的评审证书。只有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要求提供,请问为什么请予澄清。
答:产品技术性能、稳定保障、安全保障等相关需要现场长时间验证的认证原先有CRCC认证能够提供相关认证服务。但由于目前相关设备已不在强制认证目录中要求,考虑到设备的各方面性能需要适合铁路现场高强度施工需求,顾需要提供由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证书,以便确保相关产品完全符合现场实际需求。其中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各式各样,扳手作为日常民用工具也是各有参差;钻孔机作为常见工具,有专门为钢轨钻孔设计的,也有磁力钻加装固定支架适配钢轨使用的,也是形式各样。采购单位无法通过简单的技术参数判定产品是否能够适应高强度的铁路施工需求。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明确要求产品需在指定站段至少使用一段时间后对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等各方面性能进行评审评估,最终通过专家组审核同意才会颁发相关证书。取得证书的产品充分证明其技术先进性和对铁路施工需求的适配性,采购人采买后使用更加安全放心,没有后顾之忧。
另外没有提成评审证书要求的产品,均属于钢轨打磨设备,产品设计生产之初就是专门为铁路钢轨打磨设计的,专为铁路施工准备的产品,厂家相对专业和规范,所出产品也是充分考虑到铁路行业的施工实际需求的。故没有提出相关评审证书要求。
3、1.6产品可靠性要求:投标产品须提供其在工务系统使用超过半年及以上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注明有验收时间、验收签认的设备验收记录),出具由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操作者、车间负责人、段小机主管部门及(线桥)技术部门主管共同签认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段章、报告中应明确清楚的描述同型号产品使用是否可靠,是否可以推广),****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提供出具报告的联系人信息。本次招标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
①本次招标7个包件的7款设备,其中4个包件是4款锂电设备,请问其他包件的设备可以接受不可靠、不可以推广的产品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只有锂电扭力扳手和锂电钻孔机有这个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请予澄清。
答: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各式各样,扳手作为日常民用工具也是各有参差;钻孔机作为常见工具,有专门为钢轨钻孔设计的,也有磁力钻加装固定支架适配钢轨使用的,也是形式各样。采购单位无法通过简单的技术参数判定产品是否能够适应高强度的铁路施工需求。另外两款属于钢轨打磨设备,产品设计生产之初就是专门为铁路钢轨打磨设计的,专为铁路施工准备的产品,厂家相对专业和规范,所出产品也是充分考虑到铁路行业的施工实际需求的。相比之下,扳手和钻孔机由于其适用性更为广泛,为了确保产品真实有效的符合铁路工务现场的施工需求,提出相关评价报告需求合理合法。
②****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不一样,****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在投标时不予认可,请招标人提供可靠性评价报告模板。
答:不提供可靠性评价模板,请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采购人均认可。
4、1.5投标产品业绩要求,近三年内铁路行业销售业绩不少于5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 和对应发票);
****公司研发出来设备,也经过现场长期试用证明满足现场生产要求,却没有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就无法参与投标。该招标要求明显排斥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请予澄清。
答:根据2024年《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采购人有权力提出招标产品的具体业绩证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这意味着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需求来设定相应的业绩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招标的物资均为日常养护需求的成熟小型养路机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并实际销售多年,不存在所谓的刚刚研发出来的产品。所以提出相关业绩要求既是确保投标产品的成熟稳定性,也是合理合法的具体要求。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本次招标存在:设置限定性资质条件和技术要求,排斥国产设备,完全排除国产设备投标的资格,给进口产品量身定做招标要求。
此次招标的技术规格书明显是为某投标品牌量身定做,涉嫌暗中操控招标结果,通过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手段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涉嫌损害国家和铁路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3、招标文件设置不公平的供货要求和业绩要求,排斥和歧视其他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涉嫌故意设置倾向性条款,人为控制招标结果;
本次招标文件设置能影响、控制招标结果的倾向性、指向性资质条件和技术要求,存在不公平、违规甚至违法问题。请予澄清。
答:根据2024年《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采购人有权力提出招标产品的具体业绩证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这意味着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需求来设定相应的业绩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招标的物资均为日常养护需求的成熟小型养路机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并实际销售多年,不存在所谓的刚刚研发出来的产品。所以提出相关业绩要求既是确保投标产品的成熟稳定性,也是合理合法的具体要求。
BJ-0001包件:内燃振动镐技术规格书- 1.1 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4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BJ-0002包件:内燃冲击镐技术规格书-1.1 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3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BJ-0003包件:内燃仿形打磨机技术规格书-1.1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打磨道岔及尖轨上焊缝处的焊瘤;打磨钢轨焊接接头和行车面以及焊缝处的焊 瘤,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4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该要求限制了国内优质产品的参与。规定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这无疑将众多国内优秀的内燃振动镐、打磨机生产企业排除在外,极大地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可能导致错过一些性价比更高、更适合国内铁路线路捣固、打磨施工实际情况的产品。
2.缺乏对国内产业的支持。在当前大力提倡支持国内产业发展的背景下,这样的要求与国家政策导向不符。国内企业在技术创**产品质量方面不断进步,完全有能力提供满足铁路线路捣固施工需求的设备,却因这一要求被拒之门外。
3.供货能力及产品真实性的要求荒谬至极!仅仅以进口报关单数量来衡量供货能力和保证产品真实性,简直是愚不可及。国内企业明明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证明其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这种片面的衡量标准对国内企业极不公平,而且也根本不能确保进口产品就一定具备可靠的供货能力和真实性!
答:①经过站段长期使用,以及与其他局相互咨询交流,经过对比,目前国产捣固镐和打磨机故障率高,维修频繁,在使用耐久度和效率方面较差,极易造成设备没有达到报废年限就已经没有维修价值;而进口捣固镐和打磨机质量可靠、性能优越、作业效率高、作业效果好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且产品故障率低,能够有效节约维护成本;②设置整机原装进口设备要求,是为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作业效率的需要;③符合国家大政方针,202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B)事实依据
1.对国内市场上的内燃振动镐进行调研发现,许多国内企业生产的设备在性能、质量等方面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部分进口产品,并且在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些产品在国内的一些铁路线路捣固、打磨施工项目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国内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在重大项目中优先使用国内自主创新产品。招标文件中的这一要求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3.一些使用过进口内燃振动镐、打磨机的单位反映,进口设备在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方面存在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给项目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答:①经过站段长期使用,以及与其他局相互咨询交流,经过对比,目前国产捣固镐和打磨机故障率高,维修频繁,在使用耐久度和效率方面较差,极易造成设备没有达到报废年限就已经没有维修价值;而进口捣固镐和打磨机质量可靠、性能优越、作业效率高、作业效果好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且产品故障率低,能够有效节约维护成本;②设置整机原装进口设备要求,是为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作业效率的需要;③符合国家大政方针,202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C)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的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答: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作业效率的需要,由此设置了此项,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限制性、排斥性及歧视待遇。
D)请求事项
1.请贵单位重新考虑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这一要求的合理性,放宽对设备来源的限制,允许国内优质产品参与投标,以促进更广泛的市场竞争。
2.积极响应国家支持国内产业发展的政策,为国内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共同推动国内铁路建设事业的发展。
3.在评标过程中,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而不仅仅局限于设备是否为原装进口,以确保选择到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
答:①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②符合国家大政方针,202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二、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BJ-0004包件: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技术规格书-1.5为了保证投标产品优越的技术性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严重限制竞争。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证书,这无疑将许多没有专利但同样具备优越技术性能的企业拒之门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严重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可能导致错过一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答:钢轨打磨作为铁路工务领域的一类细分工种,具有明显的行业界限和行业专有性,是轨道养护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钢轨表面病害的重要途径。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也是为了保证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我方提出此项要求正是为了鼓励创新,支持具有优越技术性能的企业,防止鱼目混珠。
2. 缺乏公平性。并非所有优秀的技术都能获得专利,有些企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专利,或者其技术创新以其他形式体现,而这一要求只看重专利证书,对这些企业极不公平,是对不同企业技术发展路径的不合理歧视。
答: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第一条的具体说明,“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企业可以发展不同的技术路径,但是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要求,应着力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3. 可能阻碍创新。过度强调专利证书,可能会使企业过于注重专利申请而忽视实际的技术创**产品质量提升。同时,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可能因为没有专利而不敢参与竞争,这将阻碍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新思想的涌入。
答: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第一条的具体说明,“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知识产权法正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完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体系建立,企业可以发展不同的技术路径,但是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要求,应着力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否则抄袭成风,才会真正导致创新受阻,市场退化。
B)事实依据
1.对市场上的相关产品进行调研发现,有很多没有专利但技术性能出色的企业,他们因为这一要求无法参与投标,减少了竞争的多样性,可能使项目错过更优的选择。
答:钢轨打磨作为铁路工务领域的一类细分工种,具有明显的行业界限和行业专有性,是轨道养护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钢轨表面病害的重要途径。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也是为了保证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我方提出此项要求正是为了鼓励创新,支持具有优越技术性能的企业,防止鱼目混珠。同时,具有完备的自主创新体系也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证明,符合我国科技**的国情和铁路的创新发展要求。
2. 一些企业表示,他们的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工艺改进、用户体验等方面,难以获得专利,但产品性能并不逊色于有专利的产品。然而,招标文件的要求却将他们排除在外,这是对他们的不公平对待。
答:任何形式的技术创新评定都应是客观的,是经过科学论证,官方认定的,而非主观臆断,不是自己说创新就创新了,专利证书是产品或技术创新的重要证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就会对技术的创新性进行严格的比对和认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正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保护和促进创新发展订立。
3. 新成立的企业或专注于技术研发但尚未获得专利的企业,可能因为这一要求而放弃参与投标,这对行业的创新活力是一种打击。
答:任何形式的技术创新评定都应是客观的,是经过科学论证,官方认定的,而非主观臆断,不是自己说创新就创新了,专利证书是产品或技术创新的重要证明,如果连专利都没有,如何证明技术上是创新的,而不是自身的坐井观天。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就会对技术的创新性进行严格的比对和认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正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保护和促进创新发展订立。
C)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对专利证书的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答:此项要求旨在保证产品的技术创新性以及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并未对专利类型作具体限制,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并非不合理限制条件。
D)请求事项
1.重新审视对专利证书的要求,放宽限制,允许没有专利但技术性能优越的企业参与投标,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
答:此项要求旨在保证产品的技术创新性以及使用单位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产权纠纷的侵害,并未对专利类型作具体限制,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我方提出此项要求正是为了鼓励创新,支持具有优越技术性能的企业,防止鱼目混珠。
同时,任何形式的技术创新评定都应是客观的,是经过科学论证,官方认定的,而非主观臆断,不是自己说创新就创新了,如果连专利都没有,如何证明技术上是创新的,而不是自身的坐井观天,专利证书是产品或技术创新的重要证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就会对技术的创新性进行严格的比对和认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正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保护和促进创新发展订立。
2. 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技术性能评估标准,综合考虑产品的实际性能、创新程度、用户反馈等多方面因素,而不仅仅依赖专利证书。
答:我方为使用单位,并非标准订立单位,我方积极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技术性能评估标准,但是贵方该诉求****研究院****集团等标准订立单位提出。同时,我方对技术性能的评估严格依据招投标法、行业标准以及现场需求。
3. 鼓励技术创新,为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和没有专利的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共同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答:我方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共同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同时,我方对技术性能的评估严格依据招投标法、行业标准以及现场需求。经市场调研,国内外多家打磨机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具有打磨机相关专利,体现了钢轨打磨机的不断创**发展,专利证书是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体现了铁路行业的创新精神。我方提出此项要求正是为了鼓励创新,给具有优越技术的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防止鱼目混珠。
三、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BJ-0004包件:锂电砂带钢轨垂直打磨机技术规格书-1.7为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上****铁路局****铁路局 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 章)的均可证明)。
BJ-0005包件:电动砂轮钢轨道岔打磨机技术规格书-1.9为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须提供本次投标同型号产品上****铁路局****铁路局的技 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 均可证明)。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这一要求简直是对潜在投标人的残酷打压!要求提供特定的上道可靠运行证明,这对于新进入市场的企****铁路局有过产品使用经历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道几乎不可逾越的天堑。这将极其严重地削减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对市场的充分竞争进行了毁灭性的限制。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2. 严重缺乏公平性,简直不可理喻!不同铁路局或部门对于产品的评审标准存在差异是必然的,然而仅仅认可特定的证明方式,这必然会导致一些同样可靠甚至更可靠但没有获得这些证明的产品被无情地排除在外。这对于那些努力创新却因缺乏特定渠道获取证明的企业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完全是一种不合理的歧视。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并未像贵方所说,提出“特定的证明方式”。真正创新的企业应该努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并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合理合法地保护自身,也符合我国科技**的国情。同时,铁路局是使用单位,而非试验场所,需要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因为使用不成熟产品带来的安全风险谁也无法预料和承担,一款成熟先进的产品应符合应用场景和实际需求,尤其是对于铁路这一涉及重大战略和民生的行业,更应如此。
3. 极有可能严重阻碍技术创新!过度强调已有产品的证明,会使得企业被迫更倾向于保守的产品策略,而不敢投入**进行技术创新。新的技术和产品很可能因为无法满足这一不合理的要求而难以进入市场,这无疑会对行业的技术进步造成极大的阻碍,甚至是扼杀。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B)事实依据
1.不同铁路局或部门的评审标准和流程千差万别,一些企业即便产品质量极其可靠,****铁路局获得认可的证明,就被不公平地排除在投标范围之外。这完全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2. 一些创新型企业无奈地表示,为了满足这一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不得不痛苦地放弃一些极具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转而无奈地专注于获取特定的证明。这对行业的技术创新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是对行业发展的严重阻碍。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
C)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对特定上道可靠运行证明的要求显然构成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
答:铁路局是使用单位,而非试验场所,需要的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因为使用不成熟产品带来的安全风险谁也无法预料和承担,一款成熟先进的产品应符合应用场景和实际需求,尤其是对于铁路这一涉及重大战略和民生的行业,更应如此,该项要求旨在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并非不合理限制条件,相反地,符合“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铁路精神。
D)请求事项
1.立即放宽对上道可靠运行证明的不合理要求,务必考虑接受其他能够有效证明产品可靠性的方式,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真实评价等,以大力促进更广泛的市场竞争,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答:本条要求旨在保证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至于证明可靠性的证明材料并未具进行具体限制,“****公司或原铁路局的技术评审、科研成果、****公司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公章)的均可证明”,并且也并未****铁路局或单位出具的可靠性评价报告,同样也并未对可靠性报告的具体模板格式作特定要求,本条要求中已提供了多种证明方式和途径。铁路局作为本次投标产品的直接用户,由铁路局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证明更能有效证明产品可靠性。第三方只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检测,非产品的直接用户,并未长期直接使用产品,且只对检测样品负责,如何能保证产品长期运行的稳定可靠性。
2.迅速建立统一、公平的产品可靠性评估标准,****铁路局或部门的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竞争,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一个绝对公平的竞争环境,这是对市场规则的尊重。
答:我方为使用单位,并非标准订立单位,也无法左右其他路局的标准和要求,我方积极支持贵方统一、公平的诉求,但是贵方该诉求****研究院****集团等标准订立和统筹单位提出。
3. 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在评标过程中必须给予新技术和新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以强力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蓬勃发展,这是对行业未来的负责。
答:我方一贯积极鼓励技术创新,提出专利要求正是这一态度的具体体现,我方在评标过程中也秉持公开、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响应中国铁路创新发展要求。
四、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BJ-0006包件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BJ-0007包件锂电钻孔机技术规格书-1.1投标产品配套使用的锂电池及充电器须通过3C国家安全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和配套合格检测报告;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 该认证要求无疑是在恶意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3C 认证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和小型企业而言,不只是获取成本高、认证周期长的问题,简直就是一座难以跨越的高山。这极有可能使这些企业因无法及时获得认证而被无情地踢出投标范围,进而大幅削减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严重阻碍了充分竞争的实现。这背后难道不是别有用心的人为操纵,故意排斥某些企业吗答:****总局的规定和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等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认证制度主要针对使用易燃有机电解液的锂电池,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认证。CCC认证的依据标准包括《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等,确保产品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等方面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锂电池的3C认证,涉及电气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多方面的测试和评价,确保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均能达到安全、可靠的标准。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的CCC认证自2024年10月15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5年11月1日起,未经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确保使用的锂电池符合安全标准。
出于安全第一的考虑,要求电池和充电器出具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认证证书合理合规。
2. 并非只有通过 3C 认证的产品才是好产品。市场中明明存在大量质量卓越但因各种复杂原因尚未获得 3C 认证的产品。仅仅凭借 3C 认证这一单一标准来评判,简直就是一叶障目,必然会错失那些极具竞争力的产品,极大地影响项目最终所能获得的产品质量和性价比。
答:****总局的规定和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对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等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认证制度主要针对使用易燃有机电解液的锂电池,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认证。CCC认证的依据标准包括《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等,确保产品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等方面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锂电池的3C认证,涉及电气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多方面的测试和评价,确保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均能达到安全、可靠的标准。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的CCC认证自2024年10月15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5年11月1日起,未经CCC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确保使用的锂电池符合安全标准。
出于安全第一的考虑,要求电池和充电器出具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认证证书合理合规。
3. 我们对贵方此次招标项目中存在的认证要求差异表示极度愤怒和强烈质疑!BJ-0006、BJ-0007 明确要求锂电池、充电器具备 CCC 认证,然而,BJ-0004、BJ-0005 同样作为锂电产品却未被要求此项认证。这种巨大的差异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不得不让人严重怀疑其中存在恶意拒绝潜在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如果不同型号的产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确实存在天壤之别,导致认证要求不同,那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明明同为锂电小型养路机械,本质用途和产品特性理应高度相似,为何在认证要求上却如此厚此薄彼这种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分明就是在给部分投标人设置不公平的障碍,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粗暴践踏。我们强烈要求贵方必须立刻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并且马上重新审视这一认证要求的合理性,务必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在绝对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参与竞争。否则,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秩序。
答:锂电池3C认证的基础标准是GB31241,其定性为便携产品。锂电扳手和锂电钻孔机的使用场景均符合其便携特征,根据国家要求提出安全认证合理合法。另外两款设备并不符合其便携性特征,其安全要求我们也根据认证基础标准GB31241提出了合格检测报告要求。认证的要求没有厚此薄彼,完全是根据产品特征和实际应用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基础提出。
B)事实依据
4. 我们对市场上的众多潜在投标人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研,惊讶地发现有相当数量具有创新技术和良好市场口碑的企业,仅仅因为成立时间较短或者**有限,就被无情地挡在了 3C 认证的大门之外。如果这些优秀的企业被排除在外,必将极大地减少竞争的多样性,这对项目的发展无疑是巨大的损失。
答:国家出台有关安全的3C认证是根据现场现状和实际需求制定的,质疑中有关优秀的企业具体是哪些我们无从得知。但如果一个企业无法在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下进行销售,那日后造成的安全损失更为巨大!
5. 通过对大量同类型项目的仔细研究发现,一些未获得 3C 认证的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性能和质量,并且在价格上具有明显优势。这充分说明 3C 认证绝非衡量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
答:3C认证是否是衡量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招标人不予置评,但根据现行法律法****管理局的要求提出认证要求合理合法。
6. 对本项目的技术需求进行了极为深入的分析后,我们震惊地发现一些关键性能指标与 3C 认证的考核内容根本没有任何直接关联,而这些指标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却至关重要。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国家标准 GB31241 中有明确的相关目录以及界定描述,足以证明此类产品根本不在 CCC 强制认证目录。贵方的行为完全是无视法规和事实。
答:本次招标提出的要求并没有对产品本身要求认证,而是电池和充电器的认证需求。此要求是****管理局的要求提出的。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C)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对锂电池及充电器的 3C 认证要求显然构成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贵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
答:本次招标提出的要求并没有对产品本身要求认证,而是电池和充电器的认证需求。此要求是****管理局的要求提出的。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请求事项
7. 请贵单位立刻重新评估该认证要求的必要性,认真考虑是否可以放宽认证条件,或者赶紧增加其他替代的质量保证措施。必须确保更多有实力的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否则我们将追究到底。
答:认证条件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出的,请潜在投标人认真研读。国家对锂电池安全的重视程度众所周知,铁路施工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也绝不低!
8. 在评标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而绝不能仅仅依赖于 3C 认证这一单一标准。要以选择最适合本项目的产品和供应商为唯一目标,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让贵方承担后果。
答:此要求是****管理局的要求提出的。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BJ-0006包件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BJ-0007包件锂电钻孔机技术规格书-1.4投****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并提供完结的评审证书。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该技术评审要求简直是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束缚。新进入铁路市场的创新型企业和小型企业,****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时,难度犹如登天。这无疑是在大幅削减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严重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简直是在扼杀创新与活力。
答:铁路技术评审是铁路行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是否适合铁路行业应用场景和实际需求的严格评审。铁路行业不同于普通行业,有其特殊的实际需求和高强度的恶劣使用环境。一个新的企业或者新的产品不经过长时间的验证和适配是无法在让其在铁路线路上放心推广使用的。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就是为这些产品开辟的途径,让其可以取得相关的证书,让其可以在铁路路系统各个站段进行推广使用。此评审不是扼杀创新,反而是鼓励创新、帮助创新。各个路局每年都有无数的评审项目申报并结题发证,此举大大的刺激了各类产品的创新制造!
2.评审标准模糊不清,如同迷雾笼罩。****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只字不提,让投标人如同无头苍蝇,根本无法精准准备投标文件。这必然导致评标过程缺乏统一明确的依据,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将荡然无存。
答:技术评审的具体标准和流程与本次招标没有关系,各个路局的技术评审申报大门每年都是敞开的,任何铁路相关从业人员都会得到申报申请表,贵司可在各段级单位查询相关流程。
3.时效性问题严重滞后,令人无法容忍。技术的发展如闪电般迅速,而以过去的评审结果来衡量当前投标产品,简直是刻舟求剑。产品可能早已升级改进,过去的评审根本无法真实反映产品的实际性能和质量,完全不能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
答:技术评审的时效性是否滞后招标人不予置评,但其对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适配性予以认可。凡是通过技术评审评定,取得证书的产品,均是各专家对其技术先进性和产品可靠性的认可。即使是三年前五年前取得证书的产品来参与投标,采购人也是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一味的降低标准,放弃底线!最终只能换来产品质量堪忧的劣质不安全不稳定产品!
B)事实依据
1.我们对市场上众多潜在投标人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触目惊心。那些有巨大潜力的新企业和小型企业,仅仅因为未参与过相关技术评审,就被无情地排除在投标之外。这将极大地减少竞争的多样性,极有可能让我们错过那些卓越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给项目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答:相关疑问可咨询路局科委,有关评审项目条件路局有相关明确规定。
2.在准备投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评审标准和流程的缺失,投标人只能盲目准备,投标成本急剧增加,不确定性如影随形。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也让投标人陷入无尽的焦虑和困惑。
答:相关疑问可咨询路局科委,有关评审项目条件路局有相关明确规定。
3.以同类型产品在其他领域的迅猛发展为例,技术更新换代之快令人咋舌。过去的评审根本无法涵盖当前产品的新特性和优势,而这些新特性恰恰可能是本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
答:相关疑问与招标要求无关,具体评审要求合理性见以上回复。
C)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的这一技术评审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
答:铁路技术评审是铁路行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是否适合铁路行业应用场景和实际需求的严格评审。铁路行业不同于普通行业,有其特殊的实际需求和高强度的恶劣使用环境。一个新的企业或者新的产品不经过长时间的验证和适配是无法在让其在铁路线路上放心推广使用的。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就是为这些产品开辟的途径,让其可以取得相关的证书,让其可以在铁路路系统各个站段进行推广使用。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 请求事项
1.强烈要求贵单位立即重新审视该技术评审要求的合理性,务必放宽评审条件,或者为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开辟参与评审的机会和途径,以激发更广泛的竞争,为项目注入新的活力。
答: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本意就是鼓励创新、帮助创新。各个路局每年都有无数的评审项目申报并结题发证,此举大大的刺激了各类产品的创新制造。有关企业想参与申报评审的可以咨询当地路局的科委。
2.****集团或铁路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让投标人能够有的放矢地准备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不容有一丝一毫的含糊。
答: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本意就是鼓励创新、帮助创新。各个路局每年都有无数的评审项目申报并结题发证,此举大大的刺激了各类产品的创新制造。有关企业想参与申报评审的可以咨询当地路局的科委。
3.对于技术评审的时效性问题,必须认真考虑是否可以结合当前技术发展情况,对投标产品进行重新评估或采用更加灵活的评审方式,以确保选择到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不容许有任何的敷衍和拖延。
答:非常感谢招标人多次对技术评审时效性问题的关心,结合当前技术发展情况根据铁路行业标准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标准招标人认为只有严格的认证条件和技术要求才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作业安全。
六、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BJ-0006包件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BJ-0007包件锂电钻孔机技术规格书-1.6产品可靠性要求:投标产品须提供其在工务系统使用超过半年及以上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注明有验收 时间、验收签认的设备验收记录),出具由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操作者、车间负责人、段小机主管部门及(线、桥)技术部门主管共同签认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价报告(段章、报告中应明确清楚的描述同型号 产品使用是否可靠,是否可以推广),****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同型号产品使用可靠性评 价报告(公章),提供出具报告的联系人信息。本次招标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该要求简直是对潜在投标人的残酷打压。新进入市场的那些充满潜力的优质产品和创新产品,仅仅因为没有在工务系统使用超过半年的经历,就被无情地踢出投标范围,这无疑是对市场竞争的毁灭性打击,极有可能让我们错失那些能够带来变革的产品。
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相关产品必须出具可靠性评价报告。不存在打压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铁路行业施工作业与大多数其他行业不同,产品是否适用是否可靠必须要经过现场的检验。
2.实际操作难度堪称登天。要求提供多方面共同签****集团公司系统工务主管部门的评价报告,这在实际操作中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协调各个部门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和重重阻碍,时间成本高得让人望而却步。不同部门的签认随时可能受到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干扰,根本无法保证客观、及时地完成,这无疑会让投标人的参与热情降至冰点。
答:有关产品使用报告、评价报告不是为了本次招标准备的,而是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日常的工作。站段、车间、工区等各级单位均会配合厂家对使用产品出具相关评价报告。贵司提出此疑问只能说明贵司的产品没有得到现场人员的认可。
3.缺乏灵活性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只接受结论为可靠、可以推广的产品,这是一种极端的偏见。产品的可靠性岂能被如此狭隘地定义即使没有在工务系统使用半年以上,但通过其他有力方式能够证明其可靠性的产品也应该被给予机会,这样死板的要求完全无法适应项目的实际需求。
答:产品的可靠性得到一线使用人员的认可,得到相关各层级人员的认可充分说明其可靠性和适用性。这不是死板,而是真实的各个层级人员对相关产品的认可度要求。
B)事实依据
1.我们对市场上部分崭新推出的创新产品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令人愤慨。这些产品明明在其他类似领域表现出了卓越的性能和高度的可靠性,却仅仅因为没有满足那不合理的使用时间要求而被排除在外。这将极大地减少竞争的多样性,很可能让我们与最适合项目的产品擦肩而过。
答:没有不合理的使用时间,只有对安全的执着要求。好的产品更应该经得起现场的长时间使用。新的产品更应该接受现场的长时间使用才能成为更稳定更安全的产品。
2.在与一些潜在投标人的沟通中,他们对获取多方面签认的评价报告感到绝望。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协调各个部门,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必然会导致他们无奈地放弃投标。
答:有关产品评价报告应该是厂家的日常工作,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事。一个产品不管是以试用的形式还是销售的形式在现场形成使用,积累相关使用人员对其书面的评价和建议应该成为生产厂家日常态度,有助于做出更好更可靠的产品。
3.以一些**技术产品为例,虽然没有传统的工务系统使用经历,但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严格的质量检测,完全有能力证明其可靠性。然而,招标文件的要求却将这些产品拒之千里,不给它们任何展示的机会。
答:任何**技术产品都应该以现场需求为基础,不是闭门造车!所有产品最终的用途都是现场,请贵司尊重现场人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工具是最基本的。至于贵司所谓先进技术和质量检测,招标要求均按照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C)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的这一产品可靠性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招标人必须对现场使用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负责。任何投标人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现场长时间的检验,以此证明其实际的可靠性。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请求事项
1.强烈要求贵单位立刻重新审视产品可靠性要求的荒谬性,果断放宽对使用时间的不合理限制,为新进入市场的优质产品开辟参与投标的通道。
答:成批量的大数量采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招标人必须对现场使用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负责。任何投标人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现场长时间的检验,以此证明其实际的可靠性。
2. 迅速简化评价报告的获取流程,或者提供其他切实可行的途径来证明产品的可靠性,大幅降低投标人的操作难度,让投标过程不再是一场折磨。
答:成批量的大数量采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招标人必须对现场使用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负责。任何投标人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现场长时间的检验,以此证明其实际的可靠性。
3.极大地增加招标文件的灵活性,全面综合考虑多种方式来证明产品的可靠性,而绝不能仅仅局限于那不合理的工务系统使用半年以上的要求,以确保能够挑选出真正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
答:成批量的大数量采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招标人必须对现场使用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负责。任何投标人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现场长时间的检验,以此证明其实际的可靠性。
七、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BJ-0006包件:
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 2.1.3整机为T字型结构,控制面板位于把手顶端处,便于使用人员随时调整控制。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该结构要求简直是对产品设计创新的粗暴扼杀。规定整机必须为 T 字型结构,这无疑会将那些极具创新性结构设计、却同样能够实现便捷操作和控制的产品无情地拒之门外。这将极大地削减市场竞争的多样性,极有可能让我们与更优秀的设计方案失之交臂。
2.缺乏灵活性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不同的使用场景和用户需求对工具的结构有着千差万别的要求。仅仅限定一种结构形式,根本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还可能让一些用户在实际使用中陷入极大的不便。
3.这一要求极可能并非最优设计。虽然 T 字型结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或许便于操作,但绝不能就此断言这是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最佳结构。其他结构形式很可能在重量分布、握持舒适度、耐用性等关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答:松紧扣件螺栓是工务施工过程中最为频繁的工作,T字型结构,使用人双手握把站立操作,大大减轻施工人员的作业强度,提高的作业效率,是现场施工人员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立式扳手厂家首选的整体结构。本着以人为本,减轻工务施工人员劳动强度的基本需求,要求设备为T字型结构是基本的合理要求。
B)事实依据
1.我们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结果令人震惊。多种结构形式的锂电扭力扳手比比皆是,且都能为用户带来良好的操作体验。一些非 T 字型结构的产品在某些特定领域或用户群体中备受赞誉,这充分表明 T 字型结构绝非唯一的理想选择。
答:相关调研工作请提供实际证据说明,T字型机构目前是现场人员反馈最省力最高效的结构,也是大多数厂家选择的结构,如华夏高铁、**铸达、**车王、**安捷力…比比兼是。相信正是因为这样的机构形式深受广大一线工人的喜爱,各个厂家才会以此为基础机构形式。
2.与众多潜在用户交流后我们深刻认识到,他们对工具的结构有着截然不同的偏好和需求。有的用户极度注重工具的轻便性,有的用户则把握持的舒适度放在首位。单一的 T 字型结构根本无法满足这些丰富多样的需求。
从技术发展的宏观角度来看,工具的设计在不断地创**改进。新的结构形式随时可能在性能、功能和用户体验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招标文件中限定的 T 字型结构无疑会严重阻碍这种技术进步的步伐。
答:此次招标文件中的T字型机构产品是适用于绝大多数应用场景,路局大批量采购配发工具应考虑日常应用场景。特殊场景需求有其他采购形式满足。
C)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对锂电扭力扳手结构的硬性规定显然构成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
答:松紧扣件螺栓是工务施工过程中最为频繁的工作,T字型结构,使用人双手握把站立操作,大大减轻施工人员的作业强度,提高的作业效率,是现场施工人员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立式扳手厂家首选的整体结构。本着以人为本,减轻工务施工人员劳动强度的基本需求,要求设备为T字型结构是基本的合理要求。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请求事项
1.强烈要求贵单位立即重新审视这一结构要求的荒谬性和不合理性,果断放宽对工具结构的严格限制,允许投标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设计方案,以大力促进更广泛的市场竞争。
2.在评标过程中,务必综合考虑产品的性能、功能、用户体验等多个关键方面,而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特定的结构形式,以确保能够挑选出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
答:此次招标文件中的T字型机构产品是适用于绝大多数应用场景,也是现场一线工人使用各种类型产品总结出来的经验。路局大批量采购配发工具应考虑日常应用场景和一线工人的实际需求,特殊场景需求有其他采购形式满足。
八、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BJ-0006包件:
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 2.1.7.连接头:≤3/4英寸、方头。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 该连接头要求可能限制产品多样性。规定特定尺寸的连接头,可能会排除一些具有创新设计或其他尺寸连接头但同样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优质产品。这将减少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范围,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竞争,可能导致无法获得最具性价比的解决方案。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2. 缺乏灵活性。不同的工作场景和应用需求可能对连接头有不同的要求。仅限定一种尺寸的连接头,可能无法适应多样化的实际使用情况,也可能给一些用户在后续的设备搭配和扩展中带来不便。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3. 可能并非最优选择。虽然≤3/4 英寸、方头的连接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适用,但不能确定这是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最佳连接头尺寸。其他尺寸或类型的连接头可能在特定的工作条件下表现更出色。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B)事实依据
1. 我们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了调研,发现有多种不同尺寸和类型的连接头都能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一些非≤3/4 英寸、方头连接头的产品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较高的性能和用户满意度,这表明该特定尺寸连接头并非唯一的理想选择。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2. 与一些潜在用户和行业专家交流后了解到,他们对连接头的尺寸和类型有不同的需求和偏好。有的工作场景可能需要更大或更小尺寸的连接头,或者不同形状的连接头以满足特殊的操作要求。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3. 从技术发展的角度看,连接头的设计也在不断创**改进。新的连接头技术可能会在连接稳定性、耐用性和易用性方面带来更大的提升。招标文件中限定的连接头尺寸可能会阻碍这种技术进步。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C)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对锂电扭力扳手连接头尺寸的硬性规定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D)请求事项
1. 请贵单位重新考虑这一连接头要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放宽对连接头尺寸的限制,允许投标人提供更多样化的产品选择,以促进更广泛的市场竞争。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2. 在评标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的性能、功能、适用性等多个方面,而不仅仅局限于特定尺寸的连接头,以确保选择到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
答:没有限定连接特定尺寸,而是一个范畴。
九、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BJ-0006包件:
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 2.1.13 单电芯容量:≥4000mAh(须提供高清电池组分解视频佐证)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 该要求可能不合理地限制潜在投标人。单纯以单电芯容量≥4000mAh 为标准,可能会将一些采用创新电池技术但单电芯容量未达标的优质产品排除在外。如今电池技术不断发展,有很多新型电池在续航表现、安全性、体积等方面有独特优势,却不一定满足这一特定的容量要求。这限制了市场的充分竞争,可能导致错过更具创新性和适应性的解决方案。
答:扳手在工务施工场景中使用频率最高,使用过程属于不停的移动。为了减轻施工作业人员的负重,尽可能选择重量较轻的产品是本次招标的参考依据,但也要充分考虑有关实际续航要求,综合重量轻体积小续航强的基本要求,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市场单电芯容量规格中≥4000mAh的电芯能体现和满足相关要求,也是最低要求。本次招标的产品动力为锂电型产品,其他新型电池国家目前没有相关安全认证标准和法律法规参照,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目前不适合大面积采购使用。
2. 提供高清电池组分解视频佐证的要求存在实际困难。制作高清分解视频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或新进入市场的投标人来说,是一项额外的负担。这可能会降低他们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影响招标的公平性和广泛性。同时,视频的制作质量和真实性难以完全保证,可能在评标过程中引起争议。
答:作为专业的生产厂家,电池的组装拆卸是最基本的日常工作。此次采购的扳手,在工务现场施工作业时使用频率非常高,强度也很大。要求出具视频证明一方面是确保电池内部结构合理安全,电芯真实符合要求,另一方便也是证明厂家专业性。招标活动没有排斥任何小型企业或新进入市场的投标人,但所有工具现场使用的安全是招标人考虑的重中之重,生产厂家的专用性应得到相应体现。
B)事实依据
1. 我们对当前电池技术市场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有不少创新型电池产品,如某些新型固态电池等,虽然单电芯容量可能稍低,但在其他关键性能方面表现出色,完全能够满足锂电扭力扳手的使用需求。然而,由于招标文件的容量要求,这些产品无法参与投标。
答:扳手在工务施工场景中使用频率最高,使用过程属于不停的移动。为了减轻施工作业人员的负重,尽可能选择重量较轻的产品是本次招标的参考依据,但也要充分考虑有关实际续航要求,综合重量轻体积小续航强的基本要求,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市场单电芯容量规格中≥4000mAh的电芯能体现和满足相关要求,也是最低要求。本次招标的产品动力为锂电型产品,其他新型电池国家目前没有相关安全认证标准和法律法规参照,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目前不适合大面积采购使用。
2.与一些潜在投标人交流得知,他们对制作高清电池组分解视频感到困难和担忧。缺乏相关设备和技术经验的投标人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来准备视频,这增加了投标成本,可能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答:作为专业的生产厂家,电池的组装拆卸是最基本的日常工作。此次采购的扳手,在工务现场施工作业时使用频率非常高,强度也很大。要求出具视频证明一方面是确保电池内部结构合理安全,电芯真实符合要求,另一方便也是证明厂家专业性。招标活动没有排斥任何小型企业或新进入市场的投标人,但所有工具现场使用的安全是招标人考虑的重中之重,生产厂家的专用性应得到相应体现。
C)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的这一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答:扳手在工务施工场景中使用频率最高,使用过程属于不停的移动。为了减轻施工作业人员的负重,尽可能选择重量较轻的产品是本次招标的参考依据,但也要充分考虑有关实际续航要求,综合重量轻体积小续航强的基本要求,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市场单电芯容量规格中≥4000mAh的电芯能体现和满足相关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请求事项
1. 请贵单位重新审视单电芯容量要求的合理性,考虑综合评估多种电池性能指标,为采用创新电池技术的产品提供参与投标的机会。
答:扳手在工务施工场景中使用频率最高,使用过程属于不停的移动。为了减轻施工作业人员的负重,尽可能选择重量较轻的产品是本次招标的参考依据,但也要充分考虑有关实际续航要求,综合重量轻体积小续航强的基本要求,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市场单电芯容量规格中≥4000mAh的电芯能体现和满足相关要求,也是最低要求。本次招标的产品动力为锂电型产品,其他新型电池国家目前没有相关安全认证标准和法律法规参照,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目前不适合大面积采购使用。
2. 对于提供高清电池组分解视频佐证的要求,建议采用更灵活、可行的验证方式,或者降低对视频质量的要求,以减轻投标人负担,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答:作为专业的生产厂家,电池的组装拆卸是最基本的日常工作。此次采购的扳手,在工务现场施工作业时使用频率非常高,强度也很大。要求出具视频证明一方面是确保电池内部结构合理安全,电芯真实符合要求,另一方便也是证明厂家专业性。招标活动没有排斥任何小型企业或新进入市场的投标人,但所有工具现场使用的安全是招标人考虑的重中之重,生产厂家的专用性应得到相应体现。
十、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BJ-0006包件:
锂电扭力扳手技术规格书- 2.1.19.随机配备2块电池, 电池控制模块可监测机器运行状态,包括电池电压, 电流,温度, 电池容量,充放 电使用次数,记录主机报错编码,(须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佐证)。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 关于随机配备两块电池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锂电扭力扳手需随机配备两块电池。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单块高容量、高性能的电池完全有可能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对于一些特定的工作场景或用户需求,一块精心设计的电池可能在续航、稳定性等方面表现出色,而强制要求配备两块电池不仅增加了产品成本,也可能导致**浪费。同时,这一规定限制了那些能够提供优质单块电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极大地缩小了竞争范围,不利于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产品和供应商。
答:锂电产品的续航焦虑是众所周知的通病,配备两块电池并同时使用完全是以人为本的基础要求。一是增加续航,二是避免额外携带备用电池增加负担。经过相关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关双锂电立式扳手的产品比比皆是,相信设计之初也是充分考虑了用户的实际需求。此要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不存在限制情况。
3. 关于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佐证的可靠性问题,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来佐证电池控制模块的功能。但是,在当今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视频和图片很容易进行后期处理和造假。仅仅依靠这些材料来验证产品的功能,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我们无法确定供应商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是否真实反映了产品的实际情况,这给评标过程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种要求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验证手段,无法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B)事实依据
1. 市场调研显示,许多用户在实际使用锂电扭力扳手时,对于电池数量的需求并不统一。一些用户反馈单块高性能电池完全能够满足他们的工作要求,而且在携带和使用上更加方便。同时,一些供应商也表示,他们可以提供更优质的单块电池方案,但由于招标文件的限制,无法参与投标。
答:锂电产品的续航焦虑是众所周知的通病,配备两块电池并同时使用完全是以人为本的基础要求。一是增加续航,二是避免额外携带备用电池增加负担。经过相关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关双锂电立式扳手的产品比比皆是,相信设计之初也是充分考虑了用户的实际需求。此要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不存在限制情况。
2. 近年来,随着图像和视频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造假手段越来越难以辨别。在以往的招标案例中,也出现过供应商通过伪造视频和图片来夸大产品功能的情况。因此,单纯依靠高清视频和图片作为佐证是不可靠的。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C)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影响了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答:锂电产品的续航焦虑是众所周知的通病,配备两块电池并同时使用完全是以人为本的基础要求。一是增加续航,二是避免额外携带备用电池增加负担。经过相关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关双锂电立式扳手的产品比比皆是,相信设计之初也是充分考虑了用户的实际需求。此要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不存在限制情况。属于合理合法的要求。
D)请求事项
1. 请贵单位重新考虑随机配备两块电池的要求,允许供应商提供单块电池或其他灵活的电池配置方案,以扩大竞争范围,提高招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答:锂电产品的续航焦虑是众所周知的通病,配备两块电池并同时使用完全是以人为本的基础要求。一是增加续航,二是避免额外携带备用电池增加负担。经过相关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关双锂电立式扳手的产品比比皆是,相信设计之初也是充分考虑了用户的实际需求。此要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不存在限制情况。
2. 对于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佐证的要求,应考虑采用其他更有效的验证方式,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 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消除可能存在的不合理限制条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实现择优选择供应商的目的。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招标人按招标要求依法评标。
十一、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BJ-0007包件:锂电钻孔机技术规格书-2.19具备设备智能管理功能,便于设备智能化维护管理,功能包括:电池管理、实时监测、设备维护、使用记 录等(须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佐证)。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质疑内容:
A)质疑事项
1. 设备智能管理功能与钻孔机实际核心作用不符;锂电钻孔机的主要作用是进行高效、准确的钻孔作业。然而,招标文件中强调的设备智能管理功能,如电池管理、实时监测、设备维护、使用记录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助于设备的管理,但这些功能并非钻孔机的核心功能需求。在实际使用中,用户更关注钻孔机的钻孔性能、稳定性和耐用性等方面。将这些并非核心需求的智能管理功能作为强制要求,可能会导致供应商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分散精力,影响钻孔机的核心性能,同时也可能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最终转嫁给采购方。
答: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是设备功能的体现。工务系统常年肩负铁路基础养护重任,工机具简易老旧,为了尽早响应国家智慧铁路的号召,逐步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工务养路作业,要求设备具备基本智能化管理合理合法。
2. 电池管理功能增加成本且实用性存疑;电池管理功能作为设备智能管理的一部分,要求供应商在产品中加入这一功能无疑会增加产品的成本。对于一些用户来说,他们可能更注重钻孔机的价格性能比,而电池管理功能并非他们的首要需求。此外,在实际使用中,很多用户已经有自己的电池管理方式和习惯,招标文件中强制要求的电池管理功能可能与用户的现有方式不兼容,导致实用性降低。而且,增加电池管理功能可能会使钻孔机的结构更加复杂,增加故障发生的概率,影响设备的可靠性。
答: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是设备功能的体现。工务系统常年肩负铁路基础养护重任,工机具简易老旧,为了尽早响应国家智慧铁路的号召,逐步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工务养路作业,要求设备具备基本智能化管理合理合法。
3. 高清视频和图片佐证难以验证真实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高清视频和图片来佐证设备的智能管理功能。然而,如前所述,在当今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视频和图片很容易进行后期处理和造假。仅仅依靠这些材料来验证功能的真实性是不可靠的。我们无法确定供应商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是否真实反映了产品的实际情况,这给评标过程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缺乏有效的验证手段,无法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B)事实依据
1. 对市场上现有的锂电钻孔机产品进行调研发现,很多用户在选择钻孔机时,主要考虑的是钻孔直径、钻孔深度、功率、重量等与钻孔性能直接相关的因素,而对于设备智能管理功能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同时,一些供应商也表示,为了满足智能管理功能的要求,他们需要投入更多的研发成本和时间,这可能会影响产品的上市时间和价格竞争力。
答:****公司战略发展问题。
2. 与一些实际使用锂电钻孔机的用户进行交流,他们反映在实际工作中,更注重钻孔机的操作便捷性和钻孔效率,对于电池管理等智能管理功能的需求并不强烈。而且,一些用户已经有自己的电池充电和管理设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池管理功能可能会与他们现有的设备不兼容,造成**浪费。
答: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是设备功能的体现。工务系统常年肩负铁路基础养护重任,工机具简易老旧,为了尽早响应国家智慧铁路的号召,逐步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工务养路作业。
3. 在以往的招标案例中,确实出现过供应商通过伪造视频和图片来夸大产品功能的情况。这充分说明单纯依靠高清视频和图片作为佐证是不可靠的,需要更加严格的验证手段。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C)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影响了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答: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是设备功能的体现。工务系统常年肩负铁路基础养护重任,工机具简易老旧,为了尽早响应国家智慧铁路的号召,逐步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工务养路作业,要求设备具备基本智能化管理合理合法。
D)请求事项
1. 请贵单位重新评估设备智能管理功能对于锂电钻孔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考虑将其作为可选功能而非强制要求,以确保钻孔机的核心性能不受影响,同时扩大竞争范围,提高招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答: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是设备功能的体现。工务系统常年肩负铁路基础养护重任,工机具简易老旧,为了尽早响应国家智慧铁路的号召,逐步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工务养路作业,要求设备具备基本智能化管理合理合法。
2. 对于电池管理功能,应充分考虑用户的实际需求和成本因素,允许供应商提供不同的电池管理方案,或者在评标过程中适当降低对这一功能的权重,以避免因过度强调电池管理功能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招标人按招标要求依法评标。
3. 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核机制和验证手段,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高清视频和图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或者考虑采用其他更有效的验证方式,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现场演示等,以提高招标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答: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可靠性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所有相关产品最终均会按招标要求组织验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行为,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关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包件BJ-0001内燃振动镐技术规格书;包件BJ-0002:内燃冲击镐技术规格书”(以下为技术规格书原文摘抄):
BJ-0001包件:内燃振动镐技术规格书 1.总体要求 1.1 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1.2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的清晰彩色图片及铭牌。提供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注:提供投标同 型号产品的说明书,缺少说明书视为不响应;说明书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性能招标应和其它资 料相一致,否则以最大偏差作为评判依据)。 1.3为保证振动镐捣固效果,内燃振动镐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 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应铁道行业标准(Q/CR 885-2022或TB/T1347 2012捣固镐)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时 应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范围(以****总局网站查询为准),未提供的视为无 效报告。 1.4为保证投标产品适宜于铁路使用,投标产品须具有2021年至2023年度的铁路系统的销售 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 1.5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要求对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符合”、“ 满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未逐条应答的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偏差,都应在投标书中详细描述,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1.6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真实清晰可辨,如需确认真实性,投 标人须配合提供原件复核或溯源出具报告认证使用单位核实真伪,如有造假,****公司规 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 2.技术要求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 力及保证产品真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4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 70 2.2投标产品须通过CE认证、原产国铁路产品质量认证,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对应的经公 证的中文翻译。 2.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产国减震检测报告,外文的须提供对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国际铁路行业(IR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 公证的中文翻译,须提供IRIS官网查询渠道并提供官网截图,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 中文翻译。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详细****基地地址,外文的须提供对应的 中文翻译。 2.5投标产品由发动机、振动镐、保护架等组成,为一体式结构。采用偏心式(转子竖直)的振 动式捣镐,振动位置(偏心轴)设于镐体最下方,下插时共振区可让道碴形成最优的震动频率,最快的夯实道碴,作业时不破坏石砟和轨枕。两个内燃振动镐可以通过连接绳同时进行捣固作业(提供下镐体、偏心轴的实物图片及剖面图)。 2.6投标产品须能连续正常工作时间≥6小时。 2.7整机质量≤20kg(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8振动镐自带转速和作业时间记录功能,能准确显示、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提供清晰部件实物图,实物图应标注清楚控制系统功能)。 2.9镐尖加速度(额定振动频率下沿振动方向的稳定加速度)≥1000 m/s2(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10偏心式(转轴竖直)工作频率在110Hz-140Hz范围内(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11镐尖振幅(额定振动频率下沿振动方向的单边有效振幅)≥1.65mm(以提供的“检测报告 ”为准)。 2.12内燃振动镐的外壳、盖板、护罩等零件应具有与其规定用途相应的足够机械强度,并且 不借助工具不能拆下。 2.13为操作者长时间捣固作业的舒适性,投标产品须采用二级解耦减震,并提供专利证书证 明,外文的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2.14内燃振动镐具有作用良好的减震效果,减震垫片采用原生态橡胶;适用于任何道床,高 质量的捣固效果,采用震动方式进行捣固,把震动传送到石砟稳定压实石砟结构,可长时间高强度作业。 2.15振动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露部位的外表温升不大于60K,且最高温度不大于95℃(以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空载、负载检测数据为准)。 71 2.16具有操作舒适性体验,操作把手处振动加速度≤18m/s2(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17振动镐空载工作时,整机不应有异常。不应出现汽油机熄火、镐头松脱等故障,整机不应有零部件损坏。 2.18振动镐镐头可快速顺利拆装,配备锰钢合金专用镐头,每根轨枕捣固小于 2 分钟。 2.19发动机采用原装进口四冲程汽油发动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承诺),最大输 出功率不小于1.4kw(提供第三方检测资料证明,外文的需提供经对照中文翻译)。 2.20排烟方向应合理,不应对操作者和振动镐本身造成影响;应配有方便可靠的快速熄火开 关。 2.21在5℃~25℃环境下,应能于2s内启动成功。 2.22怠速运转转速上下波动范围在±1.5%之内。 2.23机体和各连接部位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紧固件齐全无松动,防松措施可靠有效,表 面镀层平整光洁,无皱皮、脱落等缺陷,外观无碰伤、裂痕等缺陷。 2.24外露金属表面应有防锈措施,油漆应均匀无挂流,电镀件无剥落、黑斑等缺陷。焊接件 不应有气孔、裂纹、烧穿、夹渣和未焊透等焊接缺陷。
BJ-0002包件:内燃冲击镐技术规格书 1.总体要求 1.1 投标设备为全新设备,适用于铁路线路的捣固施工,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 1.2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的清晰彩色图片及铭牌。提供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注:提供投标同型号产品的说明 书,缺少说明书视为不响应;说明书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性能招标应和其它资料相一致,否则以最大偏差作为 评判依据)。 1.3为保证冲击镐捣固效果,内燃冲击镐须具有由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应铁道行业标准(Q/CR 885-2022或TB/T1347 2012捣固镐)出具的近五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时应附检测机构的 检测能力范围(以****总局网站查询为准),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报告。 1.4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要求对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符合”、“满足”等单词进 行简答,未逐条应答的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偏差,都应在投标书中详细描述,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标书为无 效标书。 1.5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真实清晰可辨,如需确认真实性,投标人须配合提供 原件复核或溯源出具报告认证使用单位核实真伪,如有造假,****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 2.技术要求 2.1整机为原装进口设备,供货时须提供整机的报关单或整机的原产地证明。为保证供货能力及保证产品真 实性,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2023年度的不少于3份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2.2投标产品须通过CE认证,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对应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 2.3原装进口发动机:无催化转化器的风冷单缸两冲程汽油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1.5kw(发动机功率须有相 关证明:发动机源头生产厂家的说明和功率曲线图或者国家级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转速不小于6000转/ 分钟,排量≥90CC;汽油/机油的混合物比50:1;燃油消耗≤0.8L/h;怠速运转转速上下波动范围在1.8%。 2.4低噪音,噪音不超过109dB。排烟方向应向下,对操作者和捣镐本身无直接影响。 2.5整机重量(不含镐头):≤24kg。(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6外形尺寸≤930mm×350mm×400mm;燃油箱容量:≥1L。 2.7镐尖尺寸:圆弧半径R为100mm-150mm;镐尖截面尺寸为(90 ±3)mm×(30±3)mm。(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8镐头硬度:冲击镐的镐尖部硬度不小于45HRC。(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9冲击能量不小于32J;冲击频率22-30HZ。(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73 2.10冲击频率大于1600 次/分钟; 2.11冲击镐镐钎最大静态行程:20-50mm。(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镐钎能快速拆装。 2.12冲击镐有快速切换电动机启停、液压油通断或汽油机怠速的切换装置。 2.13机身部位和冲击部位应设有独立的减振系统,机体减震方式:不低于双层板簧式减震系统。发动机机体 应能在手扶操作装置上缓冲动作,能有效的保护手臂,提高操作人员舒适度,须有两个部位高清图片佐证。 2.14空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露部位的外表温升不大于40K,且最高 温度不大于70℃(以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空载检测数据为准)。 2.15负载检验及温升测量:捣镐轴承部位及机身(不含内燃机)其他裸露部位的外表温升不大于50K,且最高 温度不大于75℃(以提供的“检测报告”的负载检测数据为准)。
异议基本事实:1.此两款设备技术规格书均要求原装进口产品,不符合《采购法》应当采够本国货物的原则;2. 此两款设备技术条款的条件在全球行业内均只有一款产品能满足要求,BJ-0001内燃振动****公司生产的62.05型号满足,包件BJ-0002内燃冲击镐只有瑞****公司生产的TTe型号满足。
答:①招标人要求原装进口设备,是为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作业效率的需要,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②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事实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规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铁物资【2020】16号,“第二十八条 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设定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认证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开采购的采购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报价)人的其他内容”。此两款设备技术规格书具有明显的唯一排他指向性,违反了招标依据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答: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②符合《铁路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指南》(铁办物资〔2024〕1号)规定:“6 设定资格条件的原则:6.2 匹配需求。资格条件要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采购物资的具体特点相匹配,确保筛选出与采购项目需求相适应的供应商;6.4 统筹兼顾。资格条件要在保证质量安全和供应前提下,平衡兼顾好质量、安全、技术、经济、服务、环保等目标之间的关系”; ③202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④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及排他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异议请求及主张:1.取消原装进口的限制;2.取消技术条件中排他性条款。
答: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存在指向性、唯一性及排他性,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均可参与。
综上所述,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027-****9328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