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光纤收发器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公司2024年光纤收发器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公司2024年光纤收发器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不含税****000.00元,采用框架加订单的采购方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需要采购高质量、高性能的光纤收发器设备,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3)交货地点:**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框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公司统一下发新框架,则合同自动终止。
(4)交货期:供应商自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内,按照订单发货地址,完成设备到货,并在指定地点验收货。
(5)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询比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最高不含税单项限价(元/台) |
1 | 百兆1光1电 光纤收发器 | 325.00 |
2 | 千兆1光1电 光纤收发器 | 450.00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范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光纤收发器产品的生产销售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金额的认定:单项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金额累计或结算依据金额累计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3产品要求:(1)供应商拟响应的产品型号(以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品型号为准)均须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jwxk.****.cn/)可查询,原件备查;
注:设备名称为光纤收发器或智能光纤收发器或分组传送网PTN。
(2)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纤收发器的有效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且测试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相关技术类参数满足技术规范书标注★项的技术参数要求。
注:①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③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控股关系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8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1.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1.4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区公园路88号 | 地 址:****花园商务楼3楼315室 |
邮 编:657000 | 邮 编:650000 |
联 系 人:黄师 | 联 系 人:鲁仁云、李堂鹏、陈永旺、侯世臣、孙永林、吕莹、晁轶男、孙伟芳、翟国涛、李银山 |
电 话:0870-****986 | 电 话:185****800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门支行 | |
开户名称:**** | |
账 号:110********056069452-0021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