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商务要求响应表中第2项中“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综合比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100%。综合比率=(工时费比率(%)+配件比率(%))/2。(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更正为 “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综合比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100%。维修工时费单价10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4S店原厂配件价格。响应供应 商在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基础上,申报车辆维修工时费比率和配件比率,报价不得为“0”。 2、综合比率=工时费单价比率×30%+配件材料单价比率×70%;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9日9:0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街102号
项目联系人:杨啸
联系方式:155****7772
征集人:****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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