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肇公易矿告字[2024]2号
经批准,****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并委托****进行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人:****
二、挂牌交易承办机构:****
三、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
2.标的名称:**省**市**区活道镇塘苟**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3.开发利用现状:空白区新设
4.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5.**面积:0.5772平方千米
6.开采标高:+158m~0m
7.出让年限:20年(含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8.生产规模:130万立方米/年。
9.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10.**位置:**位于**区****185°方位,直距**区**约28km,行政上隶属**区活道镇管辖。**北侧2km可与省道S273线连接,沿省道S273线往北约22km可连接国道G324线,到达**区**及西**岸码头,**与****运距约25km,与西**岸码头运距约28km。总体上**陆路交通尚属便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734",北纬22°4743"。其拐点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 Y |
1 | ****118.251 | ****9711.624 |
2 | ****093.566 | ****0283.701 |
3 | ****920.083 | ****0375.976 |
4 | ****732.223 | ****0338.907 |
5 | ****646.022 | ****0165.135 |
6 | ****462.495 | ****0057.640 |
7 | ****415.525 | ****9834.076 |
8 | ****309.432 | ****9659.807 |
9 | ****547.369 | ****9332.588 |
10 | ****748.195 | ****9299.773 |
11.**储量:截至2024年7月31日,出让**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量矿石量2534.42万立方米,推断**量矿石量247.74万立方米。**范围内剥离总量1428.99万立方米,其中第四系残坡积层154.06万立方米,强风化层647.98万立方米,中风化层626.95万立方米,剥采比为0.51:1。强风化层可综合利用洗砂,含砂率39.2%,可产砂253.69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后,剥采比为0.23:1。
设计利用的建筑用花岗岩**量为2782.16万立方米。经圈定的露天开采终了境界范围内估算出各水平台阶的矿岩总量为3675.05万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148.92万立方米、强风化花岗岩618万立方米、中风化岩层578.64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矿石量2329.49万立方米),因此确定的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量为2329.49万立方米,设计矿产**利用率为83.73%。
12.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方式及安全生产要求:**属丘陵地貌,总体地形为**高而北部低、东西两侧高而中部低,**最高点位于东**山顶,最低侵蚀基准面位于西北部鱼塘。**范围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地下水贫乏,矿坑充水主要来源为大气降雨汇水。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覆盖层中残坡积土、强风化土采用挖掘机机械开采,中风化岩和矿体采用潜孔钻机凿岩,采用中深孔爆破工艺开采。
13.使用土地类型和用地要求:出让**位于**市**区活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使用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等。**生产需依法依规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四、挂牌的法律、法规**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矿产**法》;
(二)《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
(三)《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四)《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
(六)《**省矿产**管理条例》;
(七)《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八)《**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
(十)《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十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十二)《****总局****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肇税发〔2021〕87号);
****人民政府关于《**市2023年度采矿权出让工作计划》的批复(肇府函〔2023〕202号)。
五、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无底价网上挂牌公开出让。
六、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交易保证金
1.挂牌起始价:2.05亿元(人民币贰亿零伍佰万元整)。
2.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3.交易保证金:410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万元整)。
七、网上挂牌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
2.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00止(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3.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6:00止。
八、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该采矿权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只有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按要求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且未移出的矿业权人;
2.曾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约定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曾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或被行政部门进行处罚的;
3.被列入其他部门违法名录、黑名单、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参与网上竞买的程序
(一)竞买申请
1、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出让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认证登录,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通过认证登录后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则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竞买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竞买申请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二)缴纳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选择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申请人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采矿权的竞价权限。
3.如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的,系统将不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价资格,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确认竞价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竞买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采矿权的竞价资格。
(四)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权限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
1.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2.有1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当前报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
3.有2人或2人以上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时间截止后5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则视为其不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3.1在5分钟询问期内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
3.2在5分钟询问期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六)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以当前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为起始价。“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网上交易系统”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网上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资格审查、交易结果公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交易保证金处理
(一)资格审查
出让采矿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纸质材料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2.竞买申请书(网上打印);
3.申购订单(网上打印);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
竞得人在摘牌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
(三)交易结果公示
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公共******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五)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按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要求执行,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出让金额以竞价结果为准。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向****提交《出让收益缴款方案》,经****审核通过后,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税务部门发出“缴款通知书”。
(六)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下列费用
1.矿业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以及环境、林业、应急、水利等部门规定的保证金、基金费用、办理相关证照税费等。
2.矿山用地、用林费用等。
(七)交易保证金处理
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交易保证金划付凭证到****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等额转化为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十二、注意事项
(一)为预防网络出现延迟问题,竞买人应避免在限时报价最后的几秒钟出价,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报价情况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4.涉及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6.****、****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三、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绿色矿山和无废矿山建设标准及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鼓励优先使用电动重卡运输。
(二)竞得人必须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的材料要件,并按有关规定申请登记。矿山投产后,除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外,不得连续停产超过6个月。
(三)本次网上交易出让仅为采矿权,不含**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它权利。采矿权竞得人承担有关土地租用、青苗补偿、房屋搬迁等费用,其中土地租赁面积1494亩(含**面积865.8亩)。土地租用租金每五年为一阶段,共五阶段,第一阶段租金为224.1万元/年,同阶段内租金不变,下一阶段租金在上一阶段基础上上浮5%,详细情况请自行咨****政府。
(四)当前**外围没有满足生产规模的道路,若竞得人需通过矿山道路运输矿产品,为确保矿产品外运符合环保、交通、应急等有关部门要求,减少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竞得人应自行评估、设计、建设、维护矿山运输道路,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按规定办理各环节审批手续。矿山开发应保障村民出入通畅,根据道路承载能力进行限量运输,竞得人应与******分局签订《源头治理矿山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书》。竞得人今后因矿山运输道路建设不符合环境、林业等相关规定而无法建设,最终导致矿山基建、开采、运输等无法开展,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风险、与出让方无关。
(五)竞得人在开采过程需严格控制边界。矿山修建道路和配套设施,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在没有完成审批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或开采,施工开采运输等过程中不得侵占、破坏、污染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县级森林公园、永久基本农田等范围。在探矿、采矿过程中如发现有地下文物出土的,应立刻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告高****体育局,由高****体育局依法处理。
(六)竞得人应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审查通过后,须由******分局与竞得人、****银行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三方”协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和使用监管协议》,明确基金计提与使用的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协议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七)竞得人必须严格落实“四定”(采矿权定时、定量、定界、定开采方式)管理工作,划定**范围前按规定埋设**界桩,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超量开采、越界开采。强化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现场检测资料和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上述所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落实,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外围500米范围内有110千伏南横线、中广****风电场的相关电力设施,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矿山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在未取得电力部门和相关产权单位同意前,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因迁改线路或电力设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自动成为采矿权人,因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省市县有关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而导致采矿权人不能正常采矿的,有相关政策补偿时按政策处理,没有相关政策补偿时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造成矿山损失的,由采矿权人自行承担损失。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压覆**范围或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必须同意放弃被压覆**范围或关闭矿山,相关补偿费用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执行,或按照采矿权人与建设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执行,采****机关不负责协调。
(十)竞得人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必须具备其他有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并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节约集约利用矿产**。
(十一)为保障建筑石料类**正常有序开采,采矿权出让后需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积极投产运营,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矿山不能正常生产外,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无论是否剩余有**,采矿许可证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以上“十三、特别约定”条款内容,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自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认识矿山开发可能涉及的各项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为准。
十四、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有违反《矿业权交易规则》《**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文件规定的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时,属于根本性违约,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结果或解除《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依法依约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对采矿权出让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对标的物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按照本公告“第十一条第(五)项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约定内容提交《出让收益缴款方案》的;
4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行为。
(二)竞得人必须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的材料要件,并按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竞得人有以下情形时,视为根本性违约,已缴纳出让收益不予退还,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标的物并对标的物重新组织出让:
1.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的。
2.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已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但因申请材料不符****机关退件,再次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时已超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的。
(三)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挂牌公告的约定与采矿权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根本性违约,****有权单方解除《挂牌成交确认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缴纳了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上缴国库、不予退回。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超过30日的,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缴纳的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
(四)竞得人不遵守本方案“十三、特别约定”全部内容的,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出让标的物,并重新组织出让,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已支付的土地租赁租金等均不予退还。已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主管部门有权公告废止。
十五、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因**外围土地、林地等问题,或建设运输道路、码头、皮带廊等项目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的,均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竞得人自愿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违约责任,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竞买人必须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现行的矿产**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范围已完成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三)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四)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本方案所列条件、约定等,应提前实地考察、了解**周边的现状和用地情况,**四邻是否有满足矿山生产规模和矿产品输出的运输通道,自行评估可能造成日后无法正常采矿或运输的风险。
(五)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前置审批要件,如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实地现状及本方案所列条件、约定等,竞买申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本次出让活动所列条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后续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内容与本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最新的为准。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本公告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六)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前向****提出(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的工作日提出,其他时间以及非工作日不受理异议申请)。
如对挂牌出让内容有咨询了解需求的,可在“挂牌公告”发布期间电话或来函询问。
(八)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媒介发布
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
****政府网站:http://www.****.cn/
****政府网站:http://www.****.cn/
十七、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区信安六路9号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8-****381
(二)****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
****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