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170]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三)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11-04 18: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公司,(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4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公司,(成****设计院 | 通过 | |
8 | (主)**市****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9 |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0 | (主)******公司,(成****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11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2 | (主)******公司,(成)**华粤城市****公司 | 通过 | |
13 | (主)****公司,(****公司 | 通过 | |
14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5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2-****7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2-****048
联系地址:**省**市**区**镇**西路11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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