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鹏巴川府生活住宅用水二供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公司**区汽摩大道21号新欧鹏巴川府生活住宅用水二供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二次供水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名称:****公司**区汽摩大道21号新欧鹏巴川府生活住宅用水二供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区汽摩大道21号新欧鹏巴川府综合用水及一户一表项目有5栋(6、7、8、9、10号楼为生活住宅)高层建筑,及7栋多层建筑(2、3、4、5号楼为生活住宅,其中1号和11号楼为商业,12****幼儿园使用),整体项目二供户数共计1035户(含9户物业用水、1户幼儿园用水);本次二次供水方案为该项目整体设计。因市政服务标高只保障海拔230米以下的供水,以上均为二次加压供水;考虑到供水的安全性和节能性,小区绿化用水及商业用水不计入二次供水;此次设计的供水方式为直供水和二次加压(高、低区)供给,多层建筑及高层1-11F为低区(589户)、以上为高区(446户)。
2.3设备配置(所有变频器采用一对一):
低区:三用一备,四台泵;流量18m3/h;扬程68m;功率:5.5KW;稳流罐:0.75m3;气压罐500升;压力等级1.6MPa;
高区:两用一备,**泵;流量22m3/h;扬程124m;功率:11KW;稳流罐:0.75m3;气压罐300升;压力等级1.6MPa。
2.4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质保期的免费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进水流量计的连接;包括稳流罐(如有)、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闸阀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30米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质保期的免费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进水流量计的连接。
2.5免费附属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含上下车、二次转运等)、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服务、5年质保及质保服务、售后服务、免费定期巡查、清洁和保养服务等。
2.6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0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产品具有(类似)工程的使用业绩,须提供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来签订的35万元以上同规模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并提供相应的用户好评书以证明其曾经提供过同类产品供货和进行良好服务的资历(提供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50%及以上,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3.3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的累计生产年限≥5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近3年连续盈利,近三年的年销售额≥2000万元/年(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提供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测报告。
3.7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承诺5年运营服务期中,有中标产品的所有配件库存或功能相同的替换产品,保证维保服务不受零部件供应的影响。(提供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供货,供货30天内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9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提供方案计划原件)。
3.10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提供保质期5年定期免费巡查、清洁、维修、水箱清洗(如有),保养计划(提供承诺书)。
3.12供货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
3.13投标人拥有至少1处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以下服务设备:专业从事维修工作车辆至少3辆(车辆喷涂维修字样),其他交通工具若干;必要的设备维修工具(维修工具种类数量投标人自行决定)(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如为租赁办公及维护场所,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场所拥有者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的证明、现场办公及维护场所环境照片等;必须提供上述工具照片、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照片)
3.1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区梓桥街8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023-****6165(09:00-17:0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4914(09:00-17:00)
招采中心:****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3670(咨询平台操作)(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