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91MA1UQTUWXD | 建设单位法人:倪文婷 |
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通盛南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厂(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通盛南路5号 |
经度:120.94564 纬度: 31.84125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30 |
通开发环复(书)****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402 |
1149 | 运营单位名称:**** |
****0691MA1UQTUW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691MA1UQTUWXD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00MA1XGURD60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9kizA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水处理100000t/d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50000t/d(一期)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预处理(均质池+高效沉淀池+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池+氧化+混凝沉淀+高级氧化+磁混凝沉淀+反硝化脱氮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均质池+高效沉淀池+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池+氧化+混凝沉淀+高级氧化+磁混凝沉淀+反硝化脱氮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预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预处理池、预处理池污泥泵房、贮泥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氧化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外排;生化处理单元(酸化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外排;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外排;本工程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初期雨水,生产环节排水(反硝化滤池反冲洗、臭氧制备系统冷却循环水排水及化验废水)等,排入厂内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预处理池、预处理池污泥泵房、贮泥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氧化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外排;生化处理单元(酸化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外排;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外排;本工程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初期雨水,生产环节排水(反硝化滤池反冲洗、臭氧制备系统冷却循环水排水及化验废水)等,排入厂内污水收集系统进行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912.5 | 1825 | 0 | 0 | 912.5 | 912.5 | |
0 | 192.349 | 456.25 | 0 | 0 | 192.349 | 192.349 | |
0 | 2.7905 | 45.625 | 0 | 0 | 2.791 | 2.791 | |
0 | 1.3464 | 4.5625 | 0 | 0 | 1.346 | 1.346 | |
0 | 63.7859 | 136.875 | 0 | 0 | 63.786 | 63.78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71 | 0.0076 | 0 | 0 | 0.007 | 0.00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均质池+高效沉淀池+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池+氧化+混凝沉淀+高级氧化+磁混凝沉淀+反硝化脱氮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PH值、挥发酚、甲醛、总氰化物、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硫化物、苯、甲苯、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胺类、可吸附有机卤素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中一级A、表三排放标准;氟化物、总有机碳、二氯乙烯、二氯甲烷排放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 表2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预处理(均质池+高效沉淀池+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池+氧化+混凝沉淀+高级氧化+磁混凝沉淀+反硝化脱氮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2024年7月24-25日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预处理池、预处理池污泥泵房、贮泥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氧化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外排;生化处理单元(酸化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外排;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外排。 | 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与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限值 | 预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预处理池、预处理池污泥泵房、贮泥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氧化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外排;生化处理单元(酸化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外排;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预洗+生物滴滤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外排。 | 2024年7月24日-25日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主要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隔声,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埋设于地下的降噪措施,其余设备位于地上室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主要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隔声,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埋设于地下的降噪措施,其余设备位于地上室内 | 2024年7月24日-25日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废堆场所须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进水监测和管理,同时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管理和处置等。 |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池泥沙、干化污泥、药剂废包装袋、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在线装置废液、含油抹布。危险废物均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协议等见附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用容器密封储存,单独存放,并在容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进行建设,设置了防渗、防漏、防雨、防火等措施,四周设置有导流槽和收集池。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登记,危废的转移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保留了完善的相关台账资料。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主体责任。根据本项目特点,认真落实环评中各项防范措施,建设满足风险防控要求的基础设施,制定有效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按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建立足够的事故应急池,加强人员风险意识教育及应急演练培训,防止环保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或因事故性排放污染环境。同时,公司须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危废堆场等均须满足规划、建设、消防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安全评价,落实好安全“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管理责任,在正式投产前须经过安全、消防、住建等部门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 我公司已落实安全生产及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了环评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已建设满足风险防控要求的基础设施,制定有效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建设了满足容积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已根据《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认真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有通盛排水一期、二期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通盛排水一期、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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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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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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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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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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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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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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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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