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库房建设,提升档案实体保管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拆除改造部分档案库房智能设备项目承建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拆除改造部分档案库房智能设备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拆装智能资料架(2.6米×4.5米,5列),58.5 m2;
2.调试智能系统,一套;
3.资料架加封板(0.85米×2.32米,5块);
4.资料架加门板(1.2米×0.45米,20块)▲门板(门面):要求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作,需满足GB/T 3325-2017、GB/T 35607-2017、GB/T 10125-2012、GB/T 4957-2003、GB/T 1732-1993标准要求;
5.立柱封板(0.35米×0.42米,24块);
6.资料架搁板(0.82米×0.42米,20块)▲搁板(双P型搁板):要求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产品符合GB/T 3325-2017、GB/T 35607-2017、GB/T 10125-2012、GB/T 4957-2003、GB/T 1732-1993标准;
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及服务,投标人在中标后三天内提供参数中带▲的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抽样检验报告,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项目经费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7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条件,具有安装及拆除资质;
2.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为完善服务机制,能及时响应需求;
3.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受委托方不得将拆除改造智能密集架项目再次转包。
五、申报材料
1.单位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2.拆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人数安排、工作响应时间安排等;《拆除改造部分智能设备服务项目表》(见附件);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4.其他有关申报单位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均须密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七份,附上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申报时间和地址
1.申报期限:2024年11月8日前(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送地址:**市**区东岗东路12号****213室,联系电话0758-****620,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和公示
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选取1家机构后,在****政府信息公**台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按程序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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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