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调整为“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5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关于供应商提出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描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是对采购公告的进一步补充以及说明,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采购需求相关描述调整如下:“****医院位于****内,总建筑面积约为 8500 平方米。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概算编制、工程设计概算的变更、图纸报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包含图纸报审费用),不含人防工程,前期实施的内容(包括:1.选址方案;2.**分析;3.市政配套;4.建筑方案;5.停车场地)需要中标人与原设计单位对接,结合现有成果优化设计,出具相应图纸。”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人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8-****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0263、0551-****0261、138****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主任、许金亮、金奎、余学兵
电 话:0551-****0263、0551-****0261、138****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