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临****检查站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临****检查站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临****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临****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临****检查站项目已由 ****发展局 以 丰经发许可〔2024〕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开发区汉礼路东、****、凯佳 食品西、和风**。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6991 m(约10.49亩), 计划**1幢综合楼、1处附属用房和1处门卫。总建筑面积约 633.25 m,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15.62 m,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00.91 m、门卫建筑面积约16.72 m。配套给排水、强弱电、围墙、 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2.1.3 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 ”或“信用** ”网站公示(“信用** ”公示地址: 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 ”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 ”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0092、0516-****1244、0516-****5971)。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投标报价:100 分。 7.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 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 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取值为: 100% 。 7.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上发布。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 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980000。 9.3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南苑东路31号 联 系 人:梁鑫 电 话:159****5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 联 系 人:顾莹 电 话:187****0155 2024 年11月 0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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