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溪(边尾段)护岸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8:06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15.187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丽丽、黄**、欧忠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00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南屿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150****0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广场C区3号楼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丽丽、黄**、欧忠良 0591-****2000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溪(边尾段)护岸修复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溪(边尾段)护岸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丽、黄**、欧忠良
项目联系电话:0591-****2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县南屿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主任 150****0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丽丽、黄**、欧忠良 0591-****2000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广场C区3号楼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溪(边尾段)护岸修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南屿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1874元,K=10%,发包价为136686.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5 日至 2024年 11 月11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在****(******广场SOHO C3座151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保险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新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南屿镇
电话: 张主任
联系人:150****08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SOHO C3座1519
电话:0591-****2000
联系人:郑丽丽、黄**、欧忠良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统一时间签到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新三楼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1874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