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十总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一批)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4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十总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十总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一批),项目地点涉及于家坝村、岸西村、上雁村、二爻居、张沙村、迎阳村、新雁村、志新村、沧南居、骑北村、五总居、渡海亭村共计12个村居,施工内容包含道路、渠道、排水涵等,具体详见招标附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B证扫描件
6.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8.2023年度的财****银行资信证明(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许可证。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4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14 09:30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市**区碧华路197号)******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7****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新金路111号
联系人:成叶
联系电话:139****2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叶
电话:139****2764
附件:工程量清单-十总一事一议(第一批).xls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