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17:26:18
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监督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综合业务监督管理岗人员为成****领导小组,对木垒县金创****公司(国企),****水利局、****运输局三家单位2023年财务工作进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
2024年,****结合当地实际,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规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检查。****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开展检查。二是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事业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及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上述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同时能较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单位仍存在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会计核算不到位等问题。具体表现在:工会福利,无职工福利名单;单位职工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无名额分配表及报名表复印件,必备要件缺失;报销餐费仅有发票,无派餐单,未说明就餐原因、就餐人员、就餐时间;国企租赁业务支出,无租赁合同,必备要件缺失;派出车辆,未标注车牌号,未附加油小票及派车单;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台账、中间计量汇总表等附件项目执行主任、分管副局长、局长未签字盖章。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作出处理,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已将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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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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