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所需**大数据应用实战实训室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8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8:3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所需**大数据应用实战实训室
具体包括:台式计算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10日内安装(施工)完成。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38.296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8.2964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网(tjgpc.****.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8: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电话:022-****11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路79号2楼
联系人:张艳、范志刚、傅耀
电话:022-****8176
****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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