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体排吸油胶管采购项目失败暨(第二次)快捷简易询价公告(****)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对轻体排吸油胶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评审,满足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现进行第二次快捷简易询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轻体排吸油胶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该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含税金、运费)。
2.该项目采购物资主要为轻体排吸油胶管4套。每套包含41根排吸油胶管,其中DN100-3.6m,2根,两端均为不锈钢阴端;DN100-3.6m,24根,两端分别为不锈钢阴端和阳端;DN100-2m,10根,两端分别为不锈钢阴端和阳端;DN80-3.6m,2根,两端均为不锈钢阴端;DN80-3.6m,3根,两端分别为不锈钢阴端和阳端。胶管端口均配备铝制端盖。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含历任管理人员)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上述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全责任事故,****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6.报价人所投货物应是其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内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技术及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①胶管工作压力1.6兆帕,并能承受油泵吸入负压。②输送3号喷气燃料,油料浸泡10天后,相关指标符合GB6537-2018要求。③排吸油胶管由内金属(高强度热镀锌钢圈、铝、不锈钢),内密衬层(PT/PP/PE/PET),织物增强层(高强度纤维编织密封裹布),外金线(高强度热镀锌钢圈、铝、不锈钢)构成。④胶管满足防静电要求。
2.商务要求:①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期间发生的运杂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②质保期。自物资验收完毕之日起,免费质保期 1 年。③货物验收。收到全部产品,经油料浸泡10天后,根据GB6537-2018国家标准,3号喷气燃料化验合格后通过验收,若未能通过验收,将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④专利权和保密要求。报价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相关保密部门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负责项目,严控知晓范围。⑤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 30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⑥若该项目可能存在价格虚高风险,实行审价结算机制,乙方必****公司,提供相关材料。
六、报名时间、材料、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4日 至 11月8日 。
2.报名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材料模板》,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若采取电子邮件形式,需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受理人邮箱(****@163.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报价文件模板》电子版、递交报价文件的详细地址发送至申领人邮箱。
七、报价时间、方式、比价方法、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2.报价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所有报价材料须严格按照提供模板填报,逐页加盖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完好并贴封条盖章。)
3.比价方法:最低价法。
4.比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报价供应商违规情形及处罚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①夸大企业业绩和产品性能的;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投诉的;③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轻的;④其他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①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②被抽中邀请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③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大的;④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较重的。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①累计2次受到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②在军队采购活动中私下与采购相关机构、需求单位达成不合理意向的;③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④投标(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⑤提供虚假生产进度报告,或无正当****部队供应保障的;⑥在开标、评标(评审)现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采购活动秩序的;⑦中标产品在非注册生产地址或合同约定地址生产的;⑧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⑨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⑩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4.供应商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①累计2次受到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理的;②在注册、复核、实地考察和调查中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资质材料的;③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有贿赂行为,或与有关部门、采购机构、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④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或者拒不按照投标(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的;⑤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发生质量问题,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的;⑥提供假冒伪劣或者走私产品的;⑦冒用其他供应商名义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或者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⑧违反军队保密规定,泄露军事秘密的;⑨拒绝接受实地考察、调查和监督检查的;⑩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十、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孔助理 联系电话:131****1521
2.采购监督部门:陈干事 联系电话:153****1184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