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合实验区兴港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配套道路-竹贤东街(**路-黄海路)、祥顺路(吴州路-竹贤东街)已经批准,具备询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备条件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合实验区兴港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配套道路-竹贤东街(**路-黄海路):南起**路,北至黄海路,全长3692.689m,规划道路红线35m,三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标准横断面布置:35m(红线)=2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22m(机动车道)+1.5m(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合实验区兴港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配套道路-祥顺路(吴州路-竹贤东街):西起吴州路,**竹贤东街,全长约1053.861m,规划道路红线35m,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为:35m(红线)=3m(人行道)+1.5m(边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1.5m(边绿化带)+3m(人行道)。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内容:
(1)对竹贤东街(**路-黄海路)、祥顺路(吴州路-竹贤东街)分别编制满足评审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并配合****水务处批复。
(2)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成因、强度、危害、影响范围和防治成效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3)完成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检测工作。
(4****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手续及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2、付款方式:采购人取得水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水行政许可批复文件;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具备水土相关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等;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报价应附资料
响应文件应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声明函等各一份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航空港华夏大道180****广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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