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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4〕2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出让 方式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综合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 |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交付 条件 |
2024-53 | **县杨营镇,东、南、西、北均邻高楼村。 | 3734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224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7(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118万元) | 5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12万元) | 118 | 净地 |
2024-54 | **县杨营镇,东邻高楼村、万达西路,南、西、北均邻高楼村。 | 9136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13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5482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7(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289万元) |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1万元) | 289 | 净地 |
2024-55 | **县杨营镇,东邻高楼村、万达西路,南、西、北均邻高楼村。 | 8132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13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4879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7(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257万元) | 3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46万元) | 257 | 净地 |
2024-56 | **县杨营镇,东邻高楼村、万达西路,南、西、北均邻高楼村。 | 8143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1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4886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8(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258万元) | 3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47万元) | 258 | 净地 |
2024-57 | **县杨营镇高楼村、侯寺村,东邻高楼村,西邻侯寺村,南邻侯寺村,北邻高楼村、侯寺村。 | 17539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753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10523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7(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555万元) | 10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52万元) | 555 | 净地 |
2024-58 | **县杨营镇东邻侯寺村,南****服务中心,西邻高楼村、侯寺村、万达西路,北邻高楼村。 | 12653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6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40%;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规模:不小于7592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其他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应符合《**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其他要求。 | 527(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00万元) | 2 (对应规划容积率下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52万元) | 400 | 净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县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5日登陆**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s://dk2022.****.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样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5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4-53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9时30分;
2024-54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9时40分;
2024-55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9时50分;
2024-56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2024-57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10分;
2024-58号宗地:2024年11月1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2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 2024年11月25日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竞买申请人申请用地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存在违反竞买须知所示情况的,罚没其缴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通过网挂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并现场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各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挂交易系统中的CA数字证书申领条件和使用方法。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梁****服务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梁****服务中心监管,竞标完成后5日后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中心联系。
6.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7.由于网挂系统增价幅度总额进位原因,增价幅度总额以网挂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8.2024-53、2024-54、2024-55、2024-56、2024-57、2024-58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后,方****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交地手续。
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7-****112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075,****中心四楼(圣贤路7号)
****咨询电话:053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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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内容来源:**政府网
原文链接:
http://www.****.cn/art/2024/10/28/art_32050_****100.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