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零星维修及仓库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楼零星维修及仓库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9:2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全、张迅振、李晓娜 | ||
总成交金额 | ¥11.7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129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139****198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先生137****1290 | ||
附件1 | (磋商文件)****办公楼零星维修及仓库改造项目.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零星维修及仓库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区八一镇幸福小区B2-1-102B
中标(成交)金额:1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办公楼零星维修及仓库改造项目 | **市**区 | 60日历天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全、张迅振、李晓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收取成交金额的 1.5%,收取代理费 1762.50元,由成交投标人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62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王女士139****1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自治区**市幸福小区C3区-1栋三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田先生137****1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137****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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