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EPC)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6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公告信息 | ****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睢****办公室以睢政务办备〔2024〕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文学路东侧、****侧。 2.1.2建设规模: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8261.67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42955.1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45306.5平方米。本期共**住宅10栋,居民1083户。其中小高层住宅5栋(4栋18层,1栋12/17层),高层住宅5栋(2栋20层,3栋26****社区服务、景观照明、消防、地下车库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936.88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实施。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小区供配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自管变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专变负荷的低压配电柜(单体内);居配电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公建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计量箱,计量箱至公建单体内的一级配电箱(不含一级配电箱);从配电室至分支箱至充电桩计量箱至充电桩。需综合考虑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电气工程设计范围,进行有效无缝衔接设计。 2.2.2物资采购:本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等,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保护。 2.2.3施工范围: (1****工程部分:地下管网、电缆井、检查井及相关配套施工;室内环氧树脂地坪、电缆沟盖板; (2****工程部分:高低压设备、电力电缆、计量箱等安装至所有电能计量箱及所有单体建筑配电间(含所有产权到户的计量表及安装); (3)充电桩:满足供电方案要求(不含地下室电缆桥架); (4)备品备件、安全****公司验收要求。 (5)其他不限于供电方案的工程内容,需综合考虑省市县三级验收标准以及满足小区使用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伍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3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3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3.3.3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如是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4.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 5.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见下表: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管理部门:****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5780 10.其他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3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维景大厦A座 地 址:**市**区兴邦商厦2号1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16-****1636 电 话:0527-****2622/177****3365 2024年11月4日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