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委员会2024年免费基本避孕药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壬苯醇醚凝胶(1支装)
数量:17000
预算金额(元):13260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壬苯醇醚凝胶
【规 格】4%
【作用类别】外用避孕药类非处方药品,用于女性外用短期避孕
【包装规格】1支/盒,(配1支药械级一次性注入器);药具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有效期限】36个月
【执行标准】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标项二
标的名称:元宫型含铜含吲哚美辛宫内节育器
数量:5500
预算金额(元):43010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 元宫型含铜含吲哚美辛宫内节育器
【型 号】 药铜200
【规 格】 大号、中号、小号
【包装规格】 1套/盒 ;药具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产品性能及结构组成】产品由节育器及放置器组成,节育器材质及部件包括06Cr19Ni10不锈钢丝基体、含量99.99%的铜丝螺旋管、含有吲哚美辛的甲基乙烯基硅橡胶药条,节育器含铜面积为200mm2。放置器材质为聚丙烯及聚乙烯。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产品有效期3年。
标项三
标的名称:含吲哚美辛硅橡胶的无支架固定式宫内节育器
数量:3600
预算金额(元):****80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含吲哚美辛硅橡胶的无支架固定式宫内节育器
【型 号】IN/DL、IN/D型、IN/D-II、IN/DL-II
★【产品性能及结构组成】该产品分为节育器和放置系统两部分。节育器由6个铜管组成,铜管由聚丙烯手术缝合线串起来,铜管内部夹一3cm长的吲哚美辛药棒,顶端和尾端的铜管均固定在手术线上以防脱落。节育器含铜的面积标称值为330平方毫米。放置系统由套管、可活动的定位块及放置器组成。该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环氧乙烷灭菌,货架有效期为3年
【包装规格】10套/盒;药具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标项四
标的名称: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数量:7000
预算金额(元):46900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规 格】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30μg
【包装规格】21片/盒;药品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有效期限】36个月
【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标项五
标的名称:壬苯醇醚栓(100mg*10粒)
数量:20100
预算金额(元):43416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壬苯醇醚栓
【规 格】100mg
【性 状】为白色或乳白色栓
【作用类别】为外用避孕药类非处方药品
【适 用 性】用于女性外用短期避孕
【包装规格】10粒/盒,内附给药指套。药品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有效期限】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
标项六
标的名称:壬苯醇醚膜(1张*10袋)
数量:21700
预算金额(元):50127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壬苯醇醚膜
【规 格】每张膜含壬苯醇醚50mg
【性 状】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半透明药膜,遇水易溶
【作用类别】外用避孕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女性外用短效避孕
【包装规格】每盒10袋,每袋1张。每张膜之间以纸相隔(内附给药指套)。药品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有效期限】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国药典》
标项七
标的名称:复方左炔诺孕酮片
数量:9995
预算金额(元):95960
单位:盒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产品名称】复方左炔诺孕酮片
【规 格】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5mg,炔雌醇0.03mg
【包装规格】22片/板/盒;药品包装上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及图案。小盒、外箱全部照此标识。小盒印有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
★【有效期限】60个月
【执行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二次发布公告后,每包只有一家投标人(第1包 ****;第2包****公司;第3包******公司;第4包****公司; 第5****集团****公司;第6****集团****公司;第8包****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经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招标文件无指向性、无排他性、无歧视性条款。此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1包 ****; 第2包****公司; 第3包******公司; 第4包****公司; 第5****集团****公司; 第6****集团****公司; 第8包****公司。
地址:第1包 **市**区马家街50号; 第2包**省**市**高新区鑫海街58号; 第3****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714C; 第4包**市**区**北路27号; 第5包**省**市**区旅顺北路(三涧段)477号; 第6包**省**市**区旅顺北路(三涧段)477号; 第8包**市**区**北路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1-****332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北路9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278
联系地址:**市**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郭思美、兰亚珍、李庆红、李**
联系电话:0351-****798
联系地址:****示范区****园区亚日街7****广场A座610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