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霆动力总部及16GWh电池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88251K | 建设单位法人:周鹏 |
吴超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经开区新**区派河大道以南、**路以西、**路以北、****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霆动力总部及16GWh****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开区新**区派河大道以南、**路以西、**路以北、****工业园 |
经度:117.2062 纬度: 31.688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9 |
环建审〔2023〕20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88251K003W |
2023-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2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88251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88251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RKQYM11 | 竣工时间:2024-08-30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0 |
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58MUZ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环评设计的产品方案为3P动力电池模组、3C动力电池模组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进行3P动力电池模组、3C动力电池模组生产 |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及批复中设计设置4条动力电池模组组装自动线和4条动力电池模组组装手动线,年产8GWh(约4万套)3P动力电池模组、8GWh(约4万套)3C动力电池模组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4条动力电池模组组装自动线和4条动力电池模组组装手动线,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8GWh(约4万套)3P动力电池模组、8GWh(约4万套)3C动力电池模组 |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中产品方案为3P动力电池模组、3C动力电池模组;动力电池模组生产涉及到的主要生产工艺是:①集流板加工:铝镍复合带预焊→极耳贴装→正极耳焊接→负极耳焊接→焊接检查、补焊;②模块组装:电芯分选、ABS板预装→ABS板前端点胶→扁管电池装配→ABS板后端点胶→模组检查、补胶→线束安装→集流板安装→激光焊接→焊接检查、补焊→模块成组;③总装和测试:总成装配→充放电功能测试→上盖底壳安装→密封性测试→贴铭牌、包装。环评设计原辅材料均采用汽车运输至厂区内,固体原料包装方式有胶框、围板箱、纸箱、工装架,液体原料包装方式主要为桶装、瓶装;原辅材料、成品均储存在仓库;成品由汽车运输至厂外。 | 实际建设情况:现状动力电池模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①集流板加工:铝镍复合带预焊→极耳贴装→正极耳焊接→负极耳焊接→焊接检查、补焊;②模块组装:电芯分选、ABS板预装→ABS板前端点胶→扁管电池装配→ABS板后端点胶→模组检查、补胶→线束安装→集流板安装→激光焊接→焊接检查、补焊→模块成组;③总装和测试:总成装配→充放电功能测试→上盖底壳安装→密封性测试→贴铭牌、包装。实际建设过程中,原辅材料均采用汽车运输至厂区内,固体原料包装方式有胶框、围板箱、纸箱、工装架,液体原料包装方式主要为桶装、瓶装;原辅材料、成品均储存在仓库;成品由汽车运输至厂外。 |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自动线点胶废气: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由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手动线点胶废气: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由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试验室废气:试验室热失控试验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引入旋流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焊接烟气:激光焊接废气产生量少,产生的焊接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返修品酒精清洁废气:返修品清洁时少量酒精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 环评设计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隔音、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土壤: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可采用15cm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 一般防渗区:固废库、厂房地面、化粪池。一般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防渗层为至少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一般固废:废纸板、废木托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防冻液、废润滑油、废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酒精瓶、沾染酒精或AB胶的废抹布、废含油手套、试验室收集和处理废水、废锂电池样品及残渣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环评要求危废暂存库内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池(不小于0.5m3);在厂区低地势位置设置一座230m3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自动线点胶废气: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由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手动线点胶废气: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由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试验室废气:试验室热失控试验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引入旋流塔+除雾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焊接烟气:激光焊接废气产生量少,产生的焊接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返修品酒精清洁废气:返修品清洁时少量酒精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阶段,现状厂区废水主要为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验收阶段,生产设备底座采用减振措施,厂房采取隔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土壤或地下水: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均已设置重点防渗,采用15cm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动力电池PACK车间、一般固废库、东仓库、西仓库、化粪池等均设置了一般防渗防腐措施;其他区域设置简单防渗。 实际建设中,现状产生的废纸板、废木托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芯产生后将立即转移至防爆柜中,立即返回生产厂家并直接回收处置。 实际建设中,产生的废防冻液、废润滑油、废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酒精瓶、沾染酒精或AB胶的废抹布、废含油手套、试验室收集和试验室废气处理废水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中化****公司)处理处置;废锂电池样品及残渣产生后立即转移至试验室浸水箱(含氯化钠溶液)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中化****公司)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现状已于厂区低地势(危废暂存间东侧)设置1座容积为23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厂区事故废水缓冲容量要求;厂区已设置导流沟,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管线要求;危废暂存间内已设置环形导流沟,并配备1个容积为1m3泄漏应急处置桶,可满足危废流失事故时废液收集要求;企业已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40123-2024-135-L)。 |
废气处理装置设置在生产厂房顶部,因厂房高度增加,实际自动线及手动线点胶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0m,与环评设计相比排气筒实际高度增加,未改变废气排放方式,未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实际建设时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仍为间接排放,与环评及批复设计相比废水排放口位置未发生变化。 实际建设中,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与环评及批复设计相比,DA001、DA002排气筒高度增加,未降低废气处理效率。实际产生的不合格电芯仅外观部分损坏,非破损废电芯,符合返回厂家要求;与环评及批复内容相比,不合格电芯产生后将立即转移至防爆柜中,立即返回生产厂家并直接回收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其他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588 | 0.588 | 0 | 0 | 0.588 | 0.58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2 | 0.0182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918 | 0.248 | 0 | 0 | 0.092 | 0.09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3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4 | 旋流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3 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可采用15cm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 一般防渗区:固废库、厂房地面、化粪池。一般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防渗层为至少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 危废暂存间及事故应急池均已设置重点防渗,采用15cm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涂覆环氧树脂涂层防腐;车间、一般固废库、化粪池等均设置了一般防渗防腐措施;其他区域设施一般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废纸板、废木托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防冻液、废润滑油、废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酒精瓶、沾染酒精或AB胶的废抹布、废含油手套、试验室收集和处理废水、废锂电池样品及残渣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一般固废:验收阶段,产生的废纸板、废木托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芯产生后立即转移至防爆柜中,立即返回生产厂家,由厂家直接运走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产生的废防冻液、废润滑油、废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酒精瓶、沾染酒精或AB胶的废抹布、废含油手套、试验室收集和试验室废气处理废水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中化****公司)处理处置;废锂电池样品及残渣产生后立即转移至试验室浸水箱(含氯化钠溶液)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中化****公司)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本项目所属用地为工业用地,区域内无珍稀动物、植物,无文物古迹保护对象,对区域内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和影响较小。 | 本项目位于**省**市**经开区新**区派河大道以南、**路以西、**路以北、****工业园内,周边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运营期无需采取生态保护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危废暂存库内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池(不小于0.5m3); ②动力电池PACK车间应设置防爆柜用于存放项目所用的酒精原料; ③西仓库应设置集液托盘用于放置润滑油、A胶和B胶原料; ④在厂区低地势位置设置一座230m3的事故应急池; 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现状已于厂区低地势位置(危废暂存间东侧)设置1座容积为23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厂区事故废水缓冲容量要求;危废暂存间内已设置环形导流沟,并配备1个容积为1m3泄漏应急处置桶,可满足危废流失事故时废液收集要求;仓库中润滑油、A胶和B胶原料存放区域已设置集液托盘;动力电池PACK车间应现状已设置防爆柜用于存放项目所用的酒精原料;企业已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40123-2024-13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