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水溶肥料和植物保护剂制剂生产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013066 | 建设单位法人:江鹤 |
顾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 ****开发区**二路 1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有机水溶肥料和植物保护剂制剂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二路 1 号 |
经度:121.05295 纬度: 32.5522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7 |
通行审批〔2024〕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13066001P |
2024-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54.1 |
111.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01306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泰洁****公司 |
913********278131Y | 验收监测单位:**泰洁****公司 |
913********278131Y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tjehs.com/archives/1695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年产6300吨植物保护剂制剂、4600吨有机水溶肥制剂;二期年产5100吨液态除草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产6300吨植物保护剂制剂、4600吨有机水溶肥制剂;二期年产5100吨液态除草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期:固态杀菌杀虫剂复配、分装工艺、悬浮剂产品生产工艺、种子处理悬浮剂产品生产工艺、 乳油生产工艺、可分散液剂生产工艺、水溶性肥料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固态杀菌杀虫剂复配、分装工艺、悬浮剂产品生产工艺、种子处理悬浮剂产品生产工艺、 乳油生产工艺、可分散液剂生产工艺、水溶性肥料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依托现有“二级缺氧好氧+MBR”单元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 废气: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液态除草剂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两处废气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布袋除尘器+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布袋除尘器+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依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现有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效果评估,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治理稳定、达标、安全。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标准见《报告表》P16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依托原有厂区内的污水站,处理后接入管网。 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液态除草剂车间4种产品复配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验室产品分析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危废仓库中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切换清洗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一阶段项目中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实验室现有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新增有机废气依托液态除草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已验收的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中暂存,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其中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固废零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进行备案,备案号:320623-****3219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487 | 0.012 | 0 | 0 | 0 | 1.499 | 0.012 | |
0.5947 | 0.0027 | 0 | 0.257 | 0 | 0.34 | -0.254 | |
0.0043 | 0 | 0 | 0.0036 | 0 | 0.001 | -0.004 | |
0.0111 | 0.0001 | 0 | 0 | 0 | 0.011 | 0 | |
0.0619 | 0.001 | 0 | 0 | 0 | 0.063 | 0.001 | |
0.1785 | 0.0011 | 0 | 0.0445 | 0 | 0.135 | -0.043 | |
0.0014 | 0 | 0 | 0.001 | 0 | 0 | -0.001 | |
0.0018 | 0 | 0 | 0.0011 | 0 | 0.001 | -0.001 | |
5.6504 | 0.0428 | 0 | 0.341 | 0 | 5.352 | -0.29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1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82 | 0 | 0 | 0.0513 | 0 | 0.031 | -0.05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281 | 0 | 0 | 1.0708 | 0 | 0.21 | -1.071 | / |
0.509 | 0 | 0 | 0.448 | 0 | 0.061 | -0.44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依托原有厂区内的污水站,处理后接入管网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原有设施 | 项目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原药尘”的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及表2标准限值,丙二醇参照执行环评标准 |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液态除草剂车间4种产品复配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验室产品分析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危废仓库中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切换清洗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一阶段项目中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实验室现有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新增有机废气依托液态除草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已验收的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中暂存,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其中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固废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污水处理站、原料罐区、危废仓库、事故池、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液态除草剂车间、成品仓库为重点防渗区,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本项目厂区采取不同分区防渗措施;工艺废水管线、生产装置、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已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本项目已进行备案,备案号:320623-****3219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废气、固废依托原有项目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依托原有厂区内的污水站,处理后接入管网;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22种制剂产品复配产生的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液态除草剂车间4种产品复配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验室产品分析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危废仓库中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切换清洗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一阶段项目中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依托液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新增含尘废气依托固态杀菌杀虫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实验室现有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新增有机废气依托液态除草剂车间现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已验收的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中暂存,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其中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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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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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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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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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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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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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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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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