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光山色﹒东锦项目(一期)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湖**色﹒东锦项目(一期)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名称 | 赵娅娅 | 联系电话 | 186****1905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室12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 | 潘新阳 陕161********11722 | 10109.121026 | |
第2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董桢林 苏132********00290 | 10218.927618 | |
第3名 | ****集团****公司 | 马菲 ****218 | 10348.786271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5、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娅娅,联系电话:186****1905;招标人:****,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29-****8888-766。 | ||||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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