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小**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https://pan.**.com/s/1ZNKWaoBfP2cQzqruJQFPHQpwd=ibnx 提取码:ibnx)及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com/s/1VdjEmw1BNfw7xbGWf0kWbwpwd=b5og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小**
联系人:李主任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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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