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区五盖山镇大奎上村至碧云峰农村道路及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立项批复(郴****改革局文件苏发核〔2024〕10号),施工图设计批****交通运输局文件苏交批〔2024〕18号),财政评审批****财政局文件苏财评预〔2024〕101号),采购代理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区五盖山镇大奎上村至碧云峰农村道路及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398.6405 万元
4、项目工期:3个月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总价控制)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区五盖山镇大奎上村至碧云峰农村道路及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405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本次要求投标****运输部****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2)总工程师: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3)安全员: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提供近6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招标人不****运输厅评为单年D级、连续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湘交基建规〔2022〕17号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五款)。
2.6招标人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1月 4 日起至2024年11月 8 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区委3楼);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公司公章,一式二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15时00分(**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15时00分(**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区委3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飞**镇瓦窑坪村瓦窑坪组
联 系 人:王旭豪
联 系 电话:189****0607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郴****区委3楼
联系人:邓美林
电 话:134****345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未被受到刑事处罚;
2、未被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