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有资产出租交易公告
于2024年11月12日起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对下列资产租赁权进行网上竞价,现公告如下:
序号 | 房屋所属单位 | 地址 | 面积(㎡) | 租期(年)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网上竞价时间 |
1 | **市**区国有****公司 | **颐景园南区东41、42、43号 | 84.12 | 3 | 5 | 1.5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2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宫下路82号 | 30 | 3 | 3.6 | 1.1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3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东大街18号(门牌为东大街44号右半间) | 15.3 | 3 | 1.6 | 0.5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4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路5号 | 100 | 3 | 5 | 1.5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5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中大街109号 | 52.45 | 3 | 6 | 1.8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6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菜市路121弄6号 | 20 | 3 | 1.5 | 0.5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7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中兴路8号5室(中兴路49号) | 60.39 | 3 | 1.5 | 0.5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8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路64号 | 22.16 | 3 | 6 | 1.8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9 | **市**区国有****公司 | ******2楼******北楼东边第五、六间) | 68.83 | 3 | 2 | 0.6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0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新开路115号1楼东边车库 | 15 | 3 | 1.9 | 0.6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1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西大街15号 | 54.72 | 3 | 4 | 1.2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2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东**路65号(房产证地址为63号) | 75.74 | 3 | 2.5 | 0.8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3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三小安置工程1号楼701室 | 65.5 | 3 | 0.6 | 0.2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4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新开路138号103室 | 70 | 3 | 0.6 | 0.2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5 | **市**区国有****公司 | 沈家门街道戚家湾路39号104室 | 42.33 | 3 | 0.62 | 0.2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6 | **市**区国有****公司 | **区沈家门**路187号103室 | 72.43 | 3 | 0.6 | 0.2 | 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 2024年11月11日止。
2、竞租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3、报名人可报多个标的,标的详情资料请从网页中下载。
4、报名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22:00(**时间)。交易保证金缴纳说明:竞价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竞价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报名模块“标的详情”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汇款途径:①银行人工柜台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缴纳)②****银行汇款(不得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汇款)。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竞价人在诚信库中注册的基本账户一致,若不一致会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
5、如有不明白处可来电来人咨询。
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中心 (0580)****263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0580)****936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信息,请登录系统,在《网上报名》模块中点击对应标的“标的详情”中查阅或查看对应标的的拍租须知。
**区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投标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投标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投标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投标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中心。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中心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亦可成交。
七、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八、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中心收到租赁合同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押金退付手续。
十、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投标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放弃****中心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因政府规划、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变化,标的另有其他用途时,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网上公示。
****交易中心****中心
2024年11月5日
附件:沈家门街道西大街15号1.jpg附件:**区沈家门**路187号103室3.jpg附件:沈家门中大街109号1.jpg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房产证.pdf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沈家门街道戚家湾路39号104室1.jpg附件:****0109_IMG_5038.JPG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沈家门街道宫下路82号3.jpg附件:沈家门中大街109号3.JPG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回执.jpg附件:东**路65号2.JPG附件:回执.jpg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回执.jpg附件:新开路115号房产证.pdf附件:******2楼******北楼东边第五、六间)2.JPG附件:32a2c7e693726adcb652f3fbe7c6c4d.jpg附件:东大街18号房产证.pdf附件:****0109_IMG_5041.JPG附件:招租方案.pdf附件:房产证.pdf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东**路63号(现门牌63号)房产证.pdf附件:回执.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菜市路121弄6号2.JPG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沈家门街道宫下路82号2.jpg附件:沈家门街道新开路115号1楼东边车库1.JPG附件:******2楼******北楼东边第五、六间)1.JPG附件:产权交易公告.pdf附件:委托书.jpg附件:西大**2楼第二层网点房产证.pdf附件:沈家门街道新开路115号1楼东边车库2.JPG附件:**颐景园南区东41、42、43号商铺2.JPG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菜市路121弄6号房产证.pdf附件:房产证明.jpg附件:沈家门街道中兴路8号5室(中兴路49号)2.png附件:沈家门中大街109号2.JPG附件:房产证明.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菜市路121弄6号1.JPG附件:颐景园南区东41、42、43号房产证.pdf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沈家门街道戚家湾路39号104室3.jpg附件:沈家门中大街109号房产证.pdf附件:沈家门街道**路64号2.JPG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沈家门街道中兴路8号5室(中兴路49号)3.png附件:沈家门街道西大街15号2.jpg附件:293****6539c6dfd7624a0a09cfc954.jpg附件:招租清单.pdf附件:沈家门街道**路64号1.JPG附件:沈家门东大街18号(门牌为东大街44号右半间)1.jpg附件:普党政办【2017】200号文件.pdf附件:******2楼******北楼东边第五、六间)3.JPG附件:回执.jpg附件:房产证明.jpg附件:原承租人身份信息.pdf附件:沈家门东大街18号(门牌为东大街44号右半间)2.JPG附件:**区沈家门**路187号103室2.jpg附件:沈家门街道新开路115号1楼东边车库3.JPG附件:沈家门街道中兴路8号5室房产证.pdf附件:回执.jpg附件:房产证明.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路64号3.JPG附件:申请表.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路5号2.jpg附件:**区沈家门**路187号103室1.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路5号1.jpg附件:沈家门街道戚家湾路39号104室2.jpg附件:**颐景园南区东41、42、43号商铺1.jpg附件:****0109_IMG_5044.JPG附件:acf12ab067c87afb32e125033bf35741.jpg附件:沈家门街道**路5号3.jpg附件:回执.jpg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路64号房产证.pdf附件:房产证.pdf附件:原租赁合同.pdf附件:东**路65号1.JPG附件:沈家门街道中兴路8号5室(中兴路49号)1.png附件:沈家门街道宫下路82号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