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公路(**至**段)高速公路工程
2024年11月**特大桥钢箱梁护栏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所需**特大桥钢箱梁护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至**公路(**至**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收费高速,项目路线全长87.166km,设互通9处,服务区2处,全线共设置隧道3座/5054m,主线桥59座/15047m,互通匝道桥19座/3332m,**11座,主线涵洞通道298道,其中通道104道、涵洞194道(含波纹管涵),改路涵洞13道;主线桥隧比23.06%。主要跨越公路及铁路有梧柳高速、柳梧铁路(待建)、南广高铁、贵梧高速、广昆高速。项目采用ppp投资建设模式,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为**特大桥钢箱梁护栏数量共计2563.27 吨交货地点为**壮族自治区**市**县、预计交货期2024年12月份,本次招标物资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第三节相关说明。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具有招标物资加工制作经营范围的加工制作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加工制作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特大****制作厂家达到一定的加工制作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加工制作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品牌授权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较强的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投标加工制作商出具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加工制作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监站通报,正****制作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加工制作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品牌要求:无。
3.9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9:00时至2024年11月10日9:00时(**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0日14: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平容项目**特大桥钢箱梁护栏XX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qq.com,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平容项目钢板XX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账号:211********00127079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