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1月20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业态 | 建筑面积约(㎡) | 招租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1 | 康源大楼南楼309室 | 住宅 | 119.41 | 7.01 | 1.8 | 3年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康源大楼南楼310室 | 住宅 | 123.18 | 有 | 无 |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集团租****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n/zhzxgk/)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2、竞得人须在招租成功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竞得人未在前述约定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竞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租期3年,租金不递增,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金应每半年度提前15日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17时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鹿**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3877
**市工业****公司咨询电话:0577-****0075
**市工业****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6283
******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5422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8012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市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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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