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随州市曾都区城北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龚家棚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市**区**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龚家棚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2:13
曾政征预发〔2023〕8号
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对拟征收**市**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市**区**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龚家棚片区)〕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现状及用途
拟****经济开发区龚家棚村(位置及四至范围以**市**区****设计院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1.0212公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市**区****设计院土地分类面积表为准)。
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拟用作**市**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市**区**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龚家棚片区)〕。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由****或其委托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停止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以及新种、抢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登记和给予补偿。
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限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2023年9月28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