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特色生态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Ⅰ标段(第三次)】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1.项目名称:半导体特色生态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Ⅰ标段(第三次)
2.标段名称:半导体特色生态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Ⅰ标段(第三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4、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根据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已提供工程服务单位(Ⅱ标段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在本项目前两次招标中被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处理的单位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自愿参与投标,其投标报价也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修改为:“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4、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根据招标人统一布署,本项目已提供工程服务单位(Ⅱ标段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自愿参与投标,其投标报价也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清溪大道695号附二楼四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胜伟
电话:180****0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二期**楼10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汤婷
电话:18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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