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保障房小区进行供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00元
最高限价(元):****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壁挂炉数量 | 备注 |
****2024年保障房小区进行供热改造项目 | 2024年保障房小区进行供热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000.00 | 600台 | 本项目以单价招标,以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
合计 | ****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超出时间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办公厅****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备注:3.1至3.7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节假日除外),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其附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或携带至****(**市**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资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报名将不予通过。
(3)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报名资料一律不予接收。
公告发布地点: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服务中心网站www.****.cn上发。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6日09 点30 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地址:**市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服务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燕赵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51-****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0951-****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晓娟
电话:0951-****107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荣 牛江燕
电话:0951-****776
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