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采供血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0: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采供血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建设项目——采供血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台(套)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样本存储管理系统、 无菌接管机、多通道生化分析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
4、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融合南路10号
联系方式:0902-****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车站东侧阳光国际2楼207室
联系方式:152****7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宇
电 话:152****7043
附件信息:
54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