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金珠路(丰乐溪西侧至亭秀路)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金珠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金珠路(丰乐溪西侧至亭秀路)
2.招标人:**** 联系人:童工(0596-****117)
地址:**省**市芗**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
3.招标代理:**** 联系人:小欧(0596-****815)
4.建设地点:****开发区内,呈东西走向,西起规划亭秀路,经规划闽南路,**终点丰乐溪西侧(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含8%,不含12%)
7.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9:30时
8.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9.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骋铭****公司、******公司、中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中****公司、**恒****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10.评标结果:
①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报价:****590.00元(含暂列金额510000.00元)
③项目负责人:林玮 建造师注册编号:闽135********01842
④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名单:夏武财(组长)、傅晓娟、简红、林伟东、郑培林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监督部门:**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951)
14.公示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