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审查**市**县河道防洪疏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县洋溪河流****电站段河道防洪疏浚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 ,传真:023-****9006。通讯地址:**县净坛二路361****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县河道防洪疏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县洋溪河流****电站段河道防洪疏浚项目) | ****大昌镇、官阳镇洋溪河河段 | **** | **泓**正****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4200㎡,全部为临时占地。疏浚总长度4.65km,其中关****电站河道长3.08km,关门崖大桥至洋河村1.57km。疏浚工程量共计约13.85万m3。该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养护废水、疏浚废水和淤泥干化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养护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隔油沉淀池沉淀 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在疏浚区的河道中间浅滩处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布设防污帘,缩短悬浮物在水中的完全沉降距离;淤泥干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密闭罐车****处理厂排放。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依托民房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船舶污水暂存于船舶内的生活污水贮存柜暂存后,委托海事部门环保船定期抽走;作业船舶定期维修时产生少量含油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海事部门提供的环保船收集处理。(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隔油沉淀池、淤泥干化场配备沉淀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施工用地范围内严禁设置储油罐,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事件发生。(3)废气防治措施:对施工扬尘场地进行遮蔽;减少砂石在上岸点的堆放时间,砂石装卸过程视砂石含水率情况,布置自动喷雾除尘装置,降低装卸高度;出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保洁清洗,材料运输车辆加装篷布遮盖;露天堆放的物料覆盖塑料布等燃油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应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施工机械;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河道疏浚及淤泥脱水避开高温、大风横风天气,淤泥投加干燥剂加速干化,尽快转运。(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第363号)的各项要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应合理安排并限制作业时间、限制高噪声设备进场、加强设备保养、尽可能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材料等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居民区等人口聚集处,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5)固废防治措施:疏浚产生的砂石**应依法处置,合理开展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在场地内堆存。短期内实在无法利用的运至骆家梁子地块暂存。淤泥脱水后外农用地园林作种植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淤泥干化场内临时设施(编织土袋、排水沟、沉淀池等)进行拆除,拆除后进行生态恢复。陆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挖泥船和驳船设有垃圾收集箱,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海事部门提供的环保船收集处理;疏浚河道内生活垃圾使用密闭罐车运至****处理场处置。(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施工期间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并对施工工区、临时中转场等临时占地以及因施工扰动的区域进行覆土种植绿化。拆除干化场内临时排水、沉砂等设施,拆除后进行生态修复;切实落实施工结束后的生境恢复措施,保障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增殖放流、水生生境修复、跟踪监测等。(7)环境风险措施:建设单位作业期间应制定严格的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根据水域船舶动态,合理安排船舶的航行时间,提前采取避让的措施;作业期间所有****运输部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应加强过往船舶的安全调度管理;严禁擅自扩大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作业水域;加强船舶加油管理。参考《**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发生溢油事故时,****事业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并在溢油点下游设置应急监测断面。此外,及时在事故发生点周围布设围栏,将溢油控制在围栏范围内。同时采用收油机进行溢油回收,消除水面残液,可最大限度地控制油膜向下游漂移,最大程度减少溢油对下游的影响,在溢油后及时喷洒溢油分散剂,消除石油类污染。(8)其他影响及保护措施:该项目区域涉及**市长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三个生态敏感区、生态红线,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并结合主要保护对象和主管部门意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影响和破坏,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及保护措施。 | 《******局、****环境局、****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3﹞323号)》;《长江三****管理中心关于**县洋溪河流****电站段河道防洪疏浚项目的复函(**风景函﹝2023﹞26号)》;《****管理中心关于**县洋溪河流****电站段河道防洪疏浚项目的复函》;《****管理中心关****集团有限公司清淤性采砂活动产生的砂石**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2022﹞115号)》。 | 该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和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