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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分站第三批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政府采****分站第三批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货物类供应商征集范围为《****政府采****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征集入围的供应商为“经销商”和“厂商授权”两种模式,原则上本次征**强县区域内供应商;
(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相关资质符合(附件2)要求。
(三)进****分站的品目见《****政府采****分站品目表》(附件3)。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在下列网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1.****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cn/)“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政府官网首页"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入驻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报********财政局504室),同时PDF版发邮箱****@qq.com。资料要求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流程
1、对《2024****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4****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与电子卖场软件开发商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邮件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加强供应商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0916-****669
附:1.《2024****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2024****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 《****政府采****分站征集品类目录》
4. 《2024年******分站第三批申请入驻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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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附件4.xls
附件3.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