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南**工程****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24]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龙浔镇丁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霞田文体园配套项目,位于隆中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2504.7平方米,桥梁主通道面积 1421.7平方米,坡道总面积 642 平方米,梯道总面积66.1平方米,主通道宽3.8米,通行净宽3.5米,两侧栏杆外设置 35 厘米宽花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膜结构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3723元,单跨最大长度为39m 的桥梁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3723元,单跨最大长度为39m 的桥梁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及《****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注明招标项目编号:****),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龙浔镇隆中路5号,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9850,传真:/
联 系 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47幢1单元702室,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1****2271,传真:/
联 系 人:小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县凤池街 10 号政府大院内文教楼 12 层
联系电话:0595-****2029/****277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号 ****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5-****2255